[實用新型]便攜式可稱提袋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210167.2 | 申請日: | 2011-06-2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179263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4-04 |
| 發明(設計)人: | 劉兵 | 申請(專利權)人: | 劉兵 |
| 主分類號: | A45F5/10 | 分類號: | A45F5/10;G01G3/00;G01G19/5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430205 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藏龍島開***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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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便攜式 可稱提袋器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提袋器,具體的說是一種便攜式可稱提袋器。?
背景技術:
當人們在購物時,由于購物條件的缺陷,我們總是容易被一些不講誠信的奸商在所購買的商品數量上進行欺詐,并且之前的提袋器在使用時未能做到最大程度的省力,當從提袋器套入或者掏出購物袋時也不是很容易。?
為了很好的解決以上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便攜式可稱提袋器,這種便攜式可稱提袋器是在普通的提袋器的手柄下面添加了一個彈簧秤,購買東西時就可以隨時稱量我們的物品,在便攜式可稱提袋器的外面還附有一個寫上工商局電話的號碼牌,可以隨時提醒消費者在遇到奸商時要打電話舉報,并且把手柄改設成圓形,這樣可以讓購物者更有手感,球形卡子可以讓購物袋的提手從各個方向都能夠輕松放入和掏出,做到更加的省力。?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的是便攜式可稱提袋器,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它由圓形提手1、剩物撐桿3、彈簧秤5和支撐外殼8組成,所述的圓形提手1直接連接了支撐外殼8,球形卡子2設在圓形提手1的下端,剩物撐桿3連接在支撐外殼8的側面;所述的支撐外殼8的里面設有彈簧秤5,秤鉤4連接在彈簧秤5的下端,彈簧秤表盤6設在支撐外殼8的表面。?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可以做到最大程度的省力和方便,還可以隨時稱量我們所購買的物品的重量,并且本實用新型小巧玲瓏,制造成本低,方便實用,又是每一個家庭甚至個人的必需品,具有非常寬廣的市場。?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說明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說明?
附圖為本實用新型主視圖?
其中,1-由圓形提手、2-球形卡子、3-剩物撐桿、4-秤鉤、5-彈簧秤、6-彈簧秤表盤、7-工商局電話牌、8-支撐外殼?
具體實施方案:
在附圖所示的第一實施例中,一種便攜式可稱提袋器,其特征在于:它由圓形提手1、剩物撐桿3、彈簧秤5、工商局電話牌7和支撐外殼8組成,所述的圓形提手1直接連接了支撐外殼8,球形卡子2設在圓形提手1的下端,剩物撐桿3連接在支撐外殼8的側面;所述的支撐外殼8的里面設有彈簧秤5,秤鉤4連接在彈簧秤5的下端,工商局電話牌7設在支撐外殼8表面,彈簧秤表盤6設在工商局電話牌7的正上面。?
在附圖所示的第二實施例中,一種便攜式可稱提袋器,其特征在于:當消費者在商場或者商店購買物品時,可以先將購買到的物品放于秤鉤4上,提起圓形提手1,彈簧秤5工作,就可以從彈簧秤表盤6上讀出物品真實重量,如果讀出的重量有偏差,就可以撥打工商局電話牌7上的電話進行舉報,如果沒有偏差,購物者就可以把所購物品放于剩物撐桿3上,輕松的把物品安全的提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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