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120199106.0 | 申請日: | 2011-06-14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84346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陳建平;金金元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晨光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B13/00 | 分類號: | H01B13/00;H01B13/02 |
| 代理公司: | 杭州華鼎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韓洪 |
| 地址: | 314204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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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被動式 放線 裝置 | ||
1.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四個線盤、導線輥(51)、內支架(52)和外支架(53),所述導線輥(51)中央設有內支架(52),所述導線輥(51)兩端分別設有外支架(53),所述內支架(52)下端設有內側板(55),所述外支架(53)下端設有外側板(56),所述內側板(55)和所述外側板(56)的下端分別固定有一個底架(54),所述底架(54)的兩端分別設有可調支承腳(6),所述內側板(55)和單側的外側板(56)之間設有前后兩組頂尖組,所述頂尖組包括一個固定頂尖(71)和一個活動頂尖(72),每組頂尖組夾持一個線盤。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支承腳(6)包括底座(61)、調節螺栓(62),所述底座(61)內設有軸承(63),所述調節螺栓(62)通過所述軸承(63)與所述底座(61)連接,所述調節螺栓(62)與所述底架(54)通過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頂尖(71)包括固定頂尖軸(711)和固定頂尖頭(712),所述固定頂尖頭(712)通過軸承連接于所述固定頂尖軸(711)的端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頂尖頭(712)的外圈設有一個可調環形剎車帶(713),所述可調環形剎車帶(713)通過定位銷(714)定位,所述定位銷(714)固定于所述底架(54)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調環形剎車帶(713)設有一個開口部(715),所述開口部(715)的兩端通過張力調節螺栓(716)連接,所述張力調節螺栓(716)上套設有彈簧(717)。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四盤被動式放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頂尖(72)包括活動頂尖軸(721)和活動頂尖頭(722),所述活動頂尖頭(722)通過軸承連接于所述活動頂尖軸(721)的端部,所述活動頂尖軸(721)與所述底架(54)通過螺紋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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