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缸蓋燃燒室檢測工裝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192117.6 | 申請日: | 2011-06-0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133429U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盧海平;王宋軍;單武;陳勇;趙福全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F17/00 | 分類號: | G01F17/00 |
| 代理公司: | 杭州杭誠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109 | 代理人: | 尉偉敏 |
| 地址: | 317000 ***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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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缸蓋 燃燒室 檢測 工裝 | ||
1.一種缸蓋燃燒室檢測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缸蓋燃燒室檢測工裝由同軸的斜切圓柱形檢測頭(1)以及與檢測頭底面(4)相連接的圓柱形檢測柄(2)組成,所述檢測頭頂面(3)與檢測柄(2)軸線的夾角等于燃燒室頂面與氣門導管延長線的夾角,所述檢測頭頂面(3)中心到底面(4)中心連線的長度等于氣門導管延長線與燃燒室頂面的交點到氣門導管口中心連線的長度,所述檢測柄(2)的直徑與氣門導管的直徑相適配。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缸蓋燃燒室檢測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頭底面(4)直徑為27.56毫米,檢測頭(1)最厚處厚度為11.49毫米,檢測頭頂面(3)與檢測頭底面(4)夾角為12°,所述檢測柄(2)直徑為5.5毫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缸蓋燃燒室檢測工裝,其特征在于,所述檢測頭底面(4)直徑為23.12毫米,檢測頭(1)最厚處厚度為14.5毫米,檢測頭頂面(3)與檢測頭底面(4)夾角為23°1',所述檢測柄(2)直徑為5.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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