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混光裝置有效
申請號: | 201120186845.6 | 申請日: | 2011-06-04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828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21 |
發明(設計)人: | 付創業;程世友;張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晶日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F21V5/00 | 分類號: | F21V5/00;F21V7/22;F21Y101/02 |
代理公司: | 湖州金衛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3232 | 代理人: | 裴金華 |
地址: | 313000 浙江省***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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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裝置 | ||
1.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基色光源(1),第二基色光源(2),
第三基色光源(3),以及
透射第一基色光源(1)所發出的第一基色光的第一投射裝置(4);
透射第一基色光源(2)所發出的第一基色光以及反射第二基色光源(2)所發射的第二基色光的第二投射裝置(5);
反射第一基色光、第二基色光以及透射第三基色光源(3)所發射出的第三基色光或透射第一基色光、第二基色光以及反射第三基色光源(3)所發射出的第三基色光的第三投射裝置(6);
所述第一投射裝置(4)、第二投射裝置(5)、第三投射裝置(6)平行設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色光源
(1)、第二基色光源(2)、第三基色光源(3)分別設置在第一基板(7)、第二基板(8)、第三基板(9)上。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射裝置
(4)、第二投射裝置(5)、第三投射裝置(6)為鍍膜玻璃板。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射裝置
(4)、第二投射裝置(5)、第三投射裝置(6)和水平方向的夾角為30o~60o。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投射裝置
(4)、第二投射裝置(5)、第三投射裝置(6)和水平方向的夾角為45o。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色光源
(1)、第二基色光源(2)、第三基色光源(3)為LED光源。
7.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色光源
(1)、第二基色光源(2)、第三基色光源(3)以相等的發光角分別發出的第一基色光、第二基色光、第三基色光。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基色光
源(1)、第二基色光源(2)、第三基色光源(3)分別為綠色光源、藍色光源、紅色光源。
9.一種具有多種形狀出光孔的混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光裝置包含復
數個混光單元,所述混光單元按照預定的相對位置排列以形成預定形狀的出光孔;所述的混光單元包括第一基色光源(1),第二基色光源(2),第三基色光源(3),以及
透射第一基色光源(1)所發出的第一基色光的第一投射裝置(4);
透射第一基色光源(1)所發出的第一基色光以及反射第二基色光源(2)所發射的第二基色光的第二投射裝置(5);
反射第一基色光、第二基色光以及透射第三基色光源(3)所發射出的第三基色光或透射第一基色光、第二基色光以及反射第三基色光源(3)所發射出的第三基色光的第三投射裝置(6);
所述第一投射裝置(4)、第二投射裝置(5)、第三投射裝置(6)平行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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