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無效
| 申請號: | 201120178336.9 | 申請日: | 2011-05-27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43159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1-16 |
| 發明(設計)人: | 許純衛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賽爾林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流塘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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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防水 功能 手機 | ||
1.一種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包括前殼(19)、后殼(24)和安裝在前殼(19)、后殼(24)之間的手機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本體固定安裝在后殼(24)中,且手機本體與前殼(19)之間設置有密封圈(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殼(24)上設置有電池盒,該電池盒由電池蓋防水圈(25)、電池蓋底殼(26)和電池蓋面殼(27)構成,所述電池蓋底殼(26)位于電池蓋防水圈(25)與電池蓋面殼(27)之間,且通過電池蓋防水圈(25)密封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殼(24)一側的USB接口中還設置有USB防水塞(1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殼(19)上還設置有聽筒裝飾件(3)和聽筒防水泡綿(5),所述聽筒防水泡綿(5)位于聽筒裝飾件(3)和安裝在前殼(19)上的聽筒之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本體上設置有前攝像頭,前殼(19)與該前攝像頭之間還安裝有前攝像頭鏡片(1)、前攝像頭鏡片背膠(2)和前攝像頭泡綿(7)。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本體上設置有LCD屏,該LCD屏與前殼(19)之間設置有LCD泡綿(8)。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本體上設置有喇叭,該喇叭與后殼(24)之間設置有一喇叭防水泡綿(9)。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防水功能的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機本體上設置有MIC,該MIC與后殼(24)之間設置有MIC卡片(21)和MIC防水布(22),所述MIC防水布(22)位于MIC卡片(21)與MIC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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