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圓形食品成型機搬運輔件有效
| 申請號: | 201120147347.0 | 申請日: | 2011-05-11 |
| 公開(公告)號: | CN202065640U | 公開(公告)日: | 2011-12-07 |
| 發明(設計)人: | 黃松;薛博勛;彭濤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松川雷博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1/26 | 分類號: | F16M11/26;B66F9/12 |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51211 | 代理人: | 方強 |
| 地址: | 611100 四川省成都市溫江***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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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圓形 食品 成型 搬運 | ||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加工包餡類食品的裝置,具體來說是一種圓形食品成型機搬運輔件。
背景技術
專利號為200610084538.0,專利名稱為“搬運裝置”,專利申請日為2006年5月25的實用新型專利,其技術方案是包括一L型車架、一主要運動裝置及一輔助運動裝置。L型車架具有一直立構件,該直立構件具有一頂端區域、一相對的底端區域及一水平構件。水平構件與直立構件實質上呈垂直設置,并具有一外端區域和一相對的內端區域。水平構件的內端區域與直立構件的底端區域相接,并形成一轉折區域。主要運動裝置設在轉折區域上,輔助運動裝置與直立構件和轉折區域樞接,當L型車架處于停頓的直立狀態時,輔助運動裝置適處于貼近直立構件的第一位置,而當L型車架處于使用的傾斜狀態時,輔助運動裝置適處于遠離直立構件的第二位置。
上述專利并不適用于對中、大型機器設備進行搬運,現有的中型或者大型機器設備并沒有針對腳架間距不等的情況做出適應性調整和改進,很多設備在設計時,也沒有考慮到不規則的外型是否便于搬運,所以現有的許多機器設備由于兩側邊的支撐腳架間距不一致,叉車的叉子無法對設備進行支撐,從而導致用叉車搬運該設備非常困難。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的發明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機器設備在搬運時會出現的由于各支架間距不同而造成的叉車叉子無法有效支撐的問題,特提出一種圓形食品成型機搬運輔件,本實用新型采用了可伸縮式的支架結構,實現了即使設備的各支架間距不同,也能對其進行調整至便于叉車搬運的間距的目的。此種搬運輔件不僅適用于圓形食品成型機,也適用于任何大中型支架設計不規則的情況。
本實用新型具體方案如下:
一種搬運輔件,包括支撐腳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腳架上有開口,開口內設置有可伸縮部件,可伸縮部件為伸縮桿。
所述搬運輔件的伸縮桿上裝有鎖緊裝置,鎖緊裝置為螺釘鎖緊結構,螺釘固定在伸縮桿的桿體上。
所述可伸縮部件首端設置有擋片。
所述擋片上設置有拉手。
本搬運輔件的優點:
1、支架上的可伸縮部件能夠改變相鄰間支撐腳架的受力距離,并且可以隨著實際情況對伸縮部件延伸長度進行調整,便于叉車類搬運工具對機器設備進行搬運。
2、搬運輔件上的縮緊裝置可以對伸縮部件進行固定,使伸縮部件伸出后能被固定住,不會發生松動,保證了設備在搬運的過程中的安全性。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1、支撐腳架??2、開口??3、伸縮桿??4、擋片。
具體實施方式
圓形食品成型機搬運輔件設置在支撐腳架1內,支撐腳架1上有開口2,可伸縮部件為伸縮桿3,伸縮桿3通過開口2即可伸出支撐腳架1,伸縮桿3可以設置為一長度固定桿狀結構,也可以設置為長度可調的桿狀結構;當采用長度固定的伸縮桿3結構時,由于伸縮桿3露在支撐腳架1開口2的一端的擋片4上設置有拉手,通過拉手將伸縮桿3往外拉動,當伸縮桿3的長度延伸至與其他支撐腳架1位置相匹配時,可采用螺釘鎖緊的結構將伸縮桿3固定住,螺釘直接安裝在伸縮桿3的桿體上,當螺釘將伸縮桿3固定以后,伸縮桿3不再活動,此時叉車的叉子可以直接通過伸縮桿3將機器設備搬運至其他位置。
伸縮桿3的材料可選用鋼材類等受力較強的材料,以免伸縮桿3在搬運過程中斷裂。本申請結構簡單,成本低,可方便的實現搬運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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