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新型]一種煤礦井下自救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120088210.2 | 申請日: | 2011-03-29 |
| 公開(公告)號: | CN201953406U | 公開(公告)日: | 2011-08-31 |
| 發明(設計)人: | 胡善亭;張付濤;韓國偉;李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F11/00 | 分類號: | E21F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魏曉波;逯長明 |
| 地址: | 100011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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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礦 井下 自救 裝置 | ||
1.一種煤礦井下自救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衣服式可充氣的浮體,連接在浮體上的氣囊,所述浮體與氣囊不相通,所述氣囊接有通氣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井下自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浮體為由防水、耐酸堿、強度高、耐磨損、阻燃的橡膠制成的浮體,氣囊為由防水、耐酸堿、強度高、耐磨損、阻燃的橡膠制成的氣囊。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礦井下自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設置在所述浮體的前胸和/或后背。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煤礦井下自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前胸和后背的氣囊相通。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井下自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氣管的端頭連接氧氣面罩。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煤礦井下自救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囊中放置微型氧氣儲氣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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