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特別是用于煙草干燥系統的煙草冷卻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63026.6 | 申請日: | 2011-12-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6136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8-01 |
| 發明(設計)人: | M·法瓦羅 | 申請(專利權)人: | 加布伊奧股份公司 |
| 主分類號: | A24B3/10 | 分類號: | A24B3/10;A24B3/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顧峻峰;李丹丹 |
| 地址: | 意大利特*** | 國省代碼: | 意大利;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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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特別是 用于 煙草 干燥 系統 冷卻 裝置 | ||
1.一種特別是用于煙草干燥系統的煙草冷卻裝置(7),所述煙草冷卻裝置包括用于使過程氣體在高溫下、在設有煙草干燥柱和用于使所述過程氣體從所述煙草中分離的裝置的回路中循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冷卻裝置適于利用在分離裝置的排出位置的下游可利用的所述煙草的焓值。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特別用于煙草干燥系統的裝置(7),所述煙草冷卻裝置包括使過程氣體變到較高溫度的過熱器(2),以及回路(3),所述煙草或產品在設置于所述過熱器(2)下游的第一星形閥(4)處插入所述回路,然后傳送到垂直干燥柱(5)的基部,所述干燥柱又適于將所述煙草傳送到后續的分離裝置(6),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冷卻裝置產生適于利用包含在位于所述煙草從所述分離裝置(6)排出的第一位置(8)處的所述煙草的冷卻前溫度和冷卻后溫度之間的焓值的條件。
3.如權利要求1和2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冷卻裝置包括用于引入在低于大氣的壓力下的蒸發級的第一裝置,所述第一裝置位于使所述煙草從所述分離器或分離裝置(6)排出的所述第一位置(8)的下游,以產生適于再次開始蒸發的干濕條件,從能量角度看“可利用的”焓來支持這種蒸發。
4.如權利要求1和3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環境的壓力條件調節成包含在所述產品的干質量內的顯熱以及包含于所述產品內的水的顯熱被轉化成潛熱,以引起水的狀態變化(沸騰)。
5.如權利要求1和4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冷卻裝置包括局部真空的重力漏斗或設置有內部傳送裝置(10)的局部真空的容器(9),所述漏斗或所述內部傳送裝置(10)適于將所述產品從位于第一排出位置(8)下游的裝料位置傳遞到第二排出位置(11)。
6.如權利要求1和5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內部傳送裝置(10)由傳送器構成。
7.如權利要求1和6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容器(9)設置有第二排出星形閥(12),設置所述第二排出星形閥以使產品排走,同時以可能的最佳效率保持與外部大氣環境的壓力隔絕。
8.如權利要求1和7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冷卻裝置包括用于強制抽出氣體的系統,所述系統與所述容器(9)連接,所述氣體由水蒸汽和空氣的混合物構成,所述水蒸汽是由于固有蒸發和與效率和裝料閥的間隙容積有關的通風造成的,所述空氣是由于在穩態條件下與效率和排出閥的間隙容積有關的通風造成的,與“不可冷凝”氣體,即空氣相反,所述兩種氣體成分也能被確認為“可冷凝”氣體,即水蒸汽。
9.如權利要求1和8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煙草冷卻裝置使用用于獲得兩級型的抽出系統的裝置,所述用于獲得兩級型的抽出系統的裝置包括適于使所述“可冷凝”氣體冷凝的冷凝器(13)或第一級,以及適于將所述“不可冷凝”氣體在大氣壓下再壓縮以最終返回到環境的壓縮機(14)或第二級。
10.如權利要求1和9所述的裝置(7),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凝器(13)是通過接觸,即通過氣體經過冷卻水幕的直接型或者是借助于管殼式熱交換器的間接型,在兩種情況下,水在所述冷凝器(13)內被用作冷卻流體,水在開式或閉合回路中被傳送,在后一種情況下,設置蒸發塔(15)以在水回收之前將水冷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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