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字內容的發布方法和裝置、終端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60690.5 | 申請日: | 2011-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67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明(設計)人: | 楊勇;鄭連城;萬長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新華瑞德電子閱讀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10 | 分類號: | G06F21/10;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江舟 |
| 地址: | 100094 北京市海***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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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 內容 發布 方法 裝置 終端 | ||
1.一種數字內容的發布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服務平臺接收第一終端放棄的數字內容;
所述服務平臺對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進行重置;
所述服務平臺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重置后的數字內容進行發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平臺對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進行重置的步驟:
所述服務平臺判斷所述使用權限信息中的剩余傳遞次數是否大于預定閾值;
若大于所述預定閾值,則所述服務平臺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中的剩余傳遞次數減少預定次數,并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中的權限期限更新為與減少了所述預定次數的剩余傳遞次數成正比的權限期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務平臺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重置后的數字內容進行發布之后,還包括:
所述服務平臺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獲取所述數字內容的請求消息,其中,所述請求消息中攜帶費用信息;
在所述費用信息指示的費用滿足預定閾值后,所述服務平臺將重置后的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終端。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務平臺將重置后的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終端之后,還包括:
所述第二終端判斷是否存儲有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
當所述第二終端未存儲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時,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服務平臺請求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平臺將重置后的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終端之后,還包括:
當所述第二終端調用所述數字內容時,判斷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中的權限期限是否到期,若到期,則停止所述數字內容的調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字內容包括以下至少之一: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所述數字內容的價格信息以及所述數字內容的加密信息。
7.一種數字內容的發布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第一終端放棄的數字內容;
重置單元,用于對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進行重置;
發布單元,用于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重置后的數字內容進行發布。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重置單元包括:
判斷模塊,用于判斷所述使用權限信息中的剩余傳遞次數是否大于預定閾值;
重置模塊,用于在大于所述預定閾值時,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中的剩余傳遞次數減少預定次數,并將所述使用權限信息中的權限期限更新為與減少了所述預定次數的剩余傳遞次數成正比的權限期限。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接收單元,用于接收第二終端發送的獲取所述數字內容的請求消息,其中,所述請求消息中攜帶費用信息;
發送單元,用于在所述費用信息指示的費用滿足預定閾值后,將重置后的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發送給所述第二終端。
10.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發送單元;用于向服務平臺發送獲取所述數字內容的請求消息,其中,所述請求消息中攜帶費用信息;
接收單元,用于接收所述服務平臺發送的重置后的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一判斷單元,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后,判斷是否存儲有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
請求單元,用于在判斷出未存儲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時,向所述服務平臺請求所述數字內容的內容信息。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第二判斷單元,用于在調用所述數字內容時,判斷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中的權限期限是否到期;
停止單元,用于在判斷出所述數字內容的使用權限信息中的權限期限到期時,停止所述數字內容的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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