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信息提供與獲取的方法、裝置及系統、服務器、終端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460291.9 | 申請日: | 2011-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83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明(設計)人: | 薛向輝;梁彬;李勝勇;肖冠;彭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H04W88/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姜精斌 |
| 地址: | 510623 廣東省廣州市珠***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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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提供 獲取 方法 裝置 系統 服務器 終端 | ||
1.一種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服務器側通過與終端交互獲取所述終端的通訊錄信息,其中所述終端至少包括第一終端與第二終端;
所述服務器側根據所述通訊錄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的匹配關系,所述匹配關系為所述第一終端的號碼與所述第二終端的號碼互在對方的通訊錄信息中;
所述服務器側獲取包括所述第一終端的終端授權共享的第一信息,并基于所述匹配關系在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服務器側發起對所述第一終端的所述第一信息請求共享時,所述服務器側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信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側通過與終端交互獲取所述終端的通訊錄信息包括:
所述服務器側接收所述終端的注冊信息;
基于所述注冊信息所述服務器側獲取與所述注冊信息對應的所述終端的通信錄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側根據所述通訊錄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的匹配關系包括:
所述服務器側將所述第一終端的通信錄信息與所述第二終端的信息進行比較,并得一比較結果;
在所述比較結果為所述第一終端的號碼與所述第二終端的號碼互在對方的通訊錄信息中時,所述服務器側確認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具有所述匹配關系。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服務器側獲取包括所述第一終端的終端授權共享的第一信息,并基于所述匹配關系在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服務器側發起對所述第一終端的所述第一信息請求共享時,所述服務器側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信息之后,所述信息提供方法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側將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第一終端發送的對所述第一信息的共享請求發送給第一平臺,并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信息對應的第一服務。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側將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第一終端發送的對所述第一信息的共享請求發送給第一平臺,并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信息對應的第一服務包括:
所述服務器側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判斷所述第二終端是否已經獲取了所述第一服務,并得第一判斷結果;
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二終端已經獲取了所述第一服務時,所述服務器側向所述第二終端發送本次請求失敗的信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服務器側將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第一終端發送的對所述第一信息的共享請求發送給第一平臺,并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信息對應的第一服務還包括:
在所述第一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二終端未獲取所述第一服務時,所述服務器側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判斷所述第一服務是否來自于預定的服務提供商,并得第二判斷結果;
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服務是來自于所述預定的服務提供商時,所述服務器側執行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服務。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二判斷結果為所述第一服務是來自于所述預定的服務提供商時之后,所述信息提供方法還包括:
所述服務器側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向所述第二終端發送確認請求所述第一服務的信息;
所述服務器側根據所述第二終端的確認指示,執行通過所述第一平臺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服務。
8.如權利要求4至7任一項所述的信息提供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服務包括所述第二終端基于所述第一信息向所述第一平臺訂購的由業務提供商提供的業務服務。
9.一種信息提供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模塊,用于通過與終端交互獲取所述終端的通訊錄信息,其中所述終端至少包括第一終端與第二終端;
生成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通訊錄信息,生成所述第一終端與所述第二終端的匹配關系,所述匹配關系為所述第一終端的號碼與所述第二終端的號碼互在對方的通訊錄信息中;
提供模塊,用于獲取包括所述第一終端的終端授權共享的第一信息,并基于所述匹配關系在所述第二終端向所述服務器側發起對所述第一終端的所述第一信息請求共享時,向所述第二終端提供所述第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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