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電容器固定及防護裝置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459250.8 | 申請日: | 2011-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717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何金金;楊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伊頓制造(格拉斯哥)有限合伙莫爾日分支機構 |
| 主分類號: | H01G2/02 | 分類號: | H01G2/02;H01G2/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張亞非;楊曉光 |
| 地址: | 瑞士*** | 國省代碼: | 瑞士;CH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容器 固定 防護 裝置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電容器配件,具體涉及一種電容器固定及防護裝置。
背景技術
為了滿足電源及其他電子設備的高防護等級要求,通常將所述電源及其他電子設備安裝在密封腔體中。然而,由于密封腔體的體積有限及電容散熱需要,常常需要將所需的大電容安裝在密封腔體的外側。這樣,就會產生大電容本身的防護(防水、防潮、防塵等)問題,大電容的防護對于整個機器的防護等級至關重要。如專利號為6400555的美國專利所公開的現有的大電容防護方法是將整個電容用塑膠殼包裹起來,即形成一種防水電容,再通過法蘭將其安裝在密封腔體上。圖1示出了這種防水電容的立體圖。如圖1所示,外殼11一端有開口,電容器12通過外殼11的開口整體安裝在外殼11中,在外殼11上設置有法蘭13,其用于將外殼11及其中的電容器12固定在電子設備的密封腔體(未示出)上;電容器12在頂端設有兩個端子14以及一個防爆孔15,所述端子15用于與密封腔體內的其他電子器件電連接,所述防爆孔15用于釋放電容器在極端條件下突然增加的內部壓力,從而防止其爆炸。根據以上說明及圖示可知,這種電容防護方法只適合于電容器的防爆孔位于電容器頂端(即端子所在端)的電容器,而不適合于電容器的防爆孔位于電容器底端的電容器。這是因為,當電容器的防爆孔位于電容器底端時,外殼底部會擋住防爆孔,從而使其無法釋放電容器的內部壓力,因而無法起到防爆的作用。而且,由于使用這種電容防護方法的電容器的防爆孔與端子位于同一端,因此,當電容器由于內部壓力過大而爆裂時,電容器的內部物質會進入密封腔體內,實際上會易于損壞密封腔體內的電子器件。此外,由于這種防護方法使用外殼將整個電容器包裹起來,不但結構笨重,而且也不利于電容器的散熱。
現在廣泛使用的不防水電容器的防爆孔(或防爆紋)常常位于電容器的底端,即與端子所在端相對的端。圖2示出了這種電容器的從兩個角度觀察的立體圖。如圖所示,該電容器本身具有一外殼層21,該外殼層21通常是塑膠材料的。該電容器的頂端設有兩個端子22。該電容器的底端設有防爆紋23。此外,在該電容器的底端還可能形成有在外殼層21端部與電容器底端平面之間的縫隙24,該縫隙24是由于電容器的制造工藝等原因而形成的。該縫隙24處通常是不防水的,盡管外殼層21本身可能是防水的。對于這種防爆孔位于電容器底端的不防水電容器來說,目前還沒有一種有效的防護方法。
可見,本領域中需要一種能夠克服現有技術中的上述一個或多個缺點的電容器防護方法或裝置。
發(fā)明內容
根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公開了一種電容器固定及防護裝置,包括:固定托架,該固定托架包括用于壓住電容器的蓋板,以及固定裝置,固定裝置用于將固定托架及電容器固定在電子設備密封腔體的外表面上,且使電容器頂端的端子位于設置于密封腔體壁上的開孔中,其中,在所述蓋板上設置有蓋板開孔,該蓋板開孔的輪廓小于電容器底端的外輪廓,且設置在電容器底端的防爆孔或防爆紋的至少部分位于該蓋板開孔之內。
根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電容器固定及防護裝置適合于常見的不防水電容的固定和防護,可確保防爆孔或防爆紋位于底部的電容器的防爆功能不受影響,可達到IP54級的防護等級,且具有易于安裝、安裝牢固、有利于散熱等優(yōu)點。
在本發(fā)明的另一方面,還提供了一種電子設備,該電子設備具有密封腔體,且該電子設備包括根據本發(fā)明的上述實施例中的任何一個的電容器固定及防護裝置。
附圖說明
圖1示出了防水電容的立體圖;
圖2示出了普通不防水電容器的從兩個角度觀察的立體圖;
圖3示出了根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電容防護密封結構;
圖4示出了從一個角度觀察的根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電容防護密封結構的裝配圖;以及
圖5示出了從另一個角度觀察的根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的電容防護密封結構的裝配圖。
具體實施方式
現參照附圖描述根據本發(fā)明的實施例。在全部附圖中,相同的標號表示相同的部件。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伊頓制造(格拉斯哥)有限合伙莫爾日分支機構,未經伊頓制造(格拉斯哥)有限合伙莫爾日分支機構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459250.8/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