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機系統以及使用該電機系統的電動汽車或混合動力汽車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59082.2 | 申請日: | 2011-12-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783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明(設計)人: | 王凌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捷能汽車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K11/00 | 分類號: | H02K11/00;B60L15/0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唐立;盧江 |
| 地址: | 201203 上海市張江***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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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機 系統 以及 使用 電動汽車 混合 動力 汽車 | ||
1.一種用于電動汽車或混合動力汽車的電機系統,其包括電機和電機控制單元,其特征在于,電機系統中所述電機所在的一端設置有旋轉變壓器及其相應的旋變解碼單元,所述旋變解碼單元所輸出的數字信號通過射頻通信傳輸至所述電機控制單元。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系統還包括:
在所述電機所在的一端設置的射頻發射單元;以及
在所述電機控制單元所在的一端設置的射頻接收單元。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頻發射單元包括第一微控制器和射頻發射機。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頻接收單元包括第二微控制器和射頻接收機。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頻通信的頻率為2.4GHz或者5GHz。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射頻接收單元輸出所述數字信號至電機控制器。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上的旋轉變壓器、旋變解碼單元、射頻發射單元均通過電池單元供電,所述旋轉變壓器、旋變解碼單元、射頻發射單元與所述電池單元之間分別設置第一電壓調節器、第二電壓調節器、第三電壓調節器。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電壓調節器、第二電壓調節器和第三電壓調節器設置在所述電機所在的一端。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轉變壓器與所述旋變解碼單元之間通過旋變線束連接。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旋變線束的長度小于30厘米。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機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數字信號包括所述電機的轉子角度信號和電機轉速信號。
12.一種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使用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機系統。
13.一種混合動力汽車,其特征在于,使用如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電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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