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及制備的氧化催化劑和應用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55511.9 | 申請日: | 2011-12-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807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黃梅;張敏東;韋彥斐;陳圣福;趙坤;孫福成;裘知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學;浙江省環境保護科學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01J23/745 | 分類號: | B01J23/745;B01J35/10;C02F1/72 |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3224 | 代理人: | 胡紅娟 |
| 地址: | 310027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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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金礦 尾礦 礦渣 制備 氧化 催化劑 方法 應用 | ||
1.一種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將礦渣粉碎為50~200目的顆粒,然后酸洗處理;
(2)將處理后的礦渣與二價鐵鹽溶液在惰性氣體保護氣氛下混合,進行離子交換吸附,然后過濾、洗滌濾餅;
(3)將步驟(2)所得濾餅浸入水中,加入堿液調節pH至堿性,鐵離子在濾餅表面進行原位反應,得到負載羥基鐵的濾餅;
(4)活化處理負載羥基鐵的濾餅,得到負載納米氧化鐵的氧化催化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酸洗處理采用的酸為硫酸、鹽酸或硝酸,酸的濃度為0.01~1mol/L,酸洗處理固液比為1∶1~1∶50,處理時間為1~12h。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二價鐵鹽溶液為硫酸亞鐵、硝酸亞鐵或氯化亞鐵的水溶液,濃度為0.1~3mol/L。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離子交換吸附的時間為1~12h,溫度為30~50℃。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堿液為氫氧化鈉、氫氧化鉀或氨水的水溶液。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原位反應的時間為6~24h,反應時體系的pH為9~13。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金礦尾礦礦渣制備氧化催化劑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化處理包括烘干、加熱熟化或高溫煅燒;所述的烘干的溫度為60~80℃,時間為4~6h;所述的加熱熟化的溫度為200~350℃,時間為2~5h;所述的煅燒的溫度為500~800℃,時間為1~4h。
8.如權利要求1~7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方法制備的氧化催化劑。
9.一種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氧化催化劑在廢水處理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的氧化催化劑與雙氧水加入到廢水中進行反應,氧化催化劑的用量為10~100g/L廢水,雙氧水與廢水的體積比為0.01~0.1∶1。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氧化催化劑在廢水處理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雙氧水的質量分數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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