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及其制備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450220.0 | 申請日: | 2011-12-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1552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7 |
| 發明(設計)人: | 馬志斌;程秦川;郭萍莉 | 申請(專利權)人: | 彩虹(張家港)平板顯示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3/095 | 分類號: | C03C3/095;C03C3/093;C03C3/091;C03B17/06 |
| 代理公司: | 西安通大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61200 | 代理人: | 陸萬壽 |
| 地址: | 陜西省西安市張家*** | 國省代碼: | 陜西;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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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硅酸鹽 玻璃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按質量分數計,包括以下的組分:
57%~65%的氧化硅、13.8%~18.5%的氧化鋁、8%~15%的氧化硼、0~5%的氧化鎂、5%~10.5%的氧化鈣、0~6.5%的氧化鍶、0~5%的氧化鋇,0~1.5%的氧化鋅、0~1.0%的氧化錫和0~0.5%的氧化鈰,雜質含量小于0.2%。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按質量分數計,包括以下的組分:
58%~63%的氧化硅、15%~16.5%的氧化鋁、8.8%~11%的氧化硼、1~3%的氧化鎂、5.85%~7%的氧化鈣、1~5%的氧化鍶、1~5%的氧化鋇,0.2~1.5%的氧化鋅、0.2~0.6%的氧化錫和0.20~0.5%的氧化鈰。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按質量分數計,包括以下的組分:
59.5%~61.5%的氧化硅、15.5%~16.5%的氧化鋁、9.62%~9.95%的氧化硼、0.5~1.55%的氧化鎂、5.85%~6.95%的氧化鈣、2.55~4.25%的氧化鍶、2.45~3%的氧化鋇,0.35~1.15%的氧化鋅、0.10~0.25%的氧化錫和0.20~0.40%的氧化鈰。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還包質量分數0~0.08%的氧化鋯,以及質量分數小于0.01%的二氧化鈦。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以質量分數計,包含0.02~0.03%的氧化鋯和0.002%~0.01%的二氧化鈦。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何一項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氧化硅與氧化鋁的含量之和超過75%,氧化鋁與氧化硼的比例介于1.2~2.2之間,氧化鎂和氧化鈣含量之和介于5%~10%之間。
7.如權利要求1~5中任何一項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氧化鍶和氧化鋇含量之和介于0~8%之間,氧化錫和氧化鈰含量之和介于0~1.2%之間。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氧化錫和氧化鈰的總和介于0.2~1.0%之間,氧化錫與氧化鈰的比例介于0.5~5.0之間。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雜質中Fe2O3<0.05%,SO3<0.03%,Cl<0.03%;堿金屬氧化物含量的質量分數低于0.1%。
10.一種硼鋁硅酸鹽玻璃基板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按照以下質量比稱取各原料組分57%~65%的氧化硅、13.8%~18.5%的氧化鋁、8%~15%的氧化硼、0~5%的氧化鎂、5%~10.5%的氧化鈣、0~6.5%的氧化鍶、0~5%的氧化鋇,0~1.5%的氧化鋅、0~1.0%的氧化錫和0~0.5%的氧化鈰,各原料組分之和100%;
2)將各原料組分充分混合后,在1550℃~1650℃的溫度下熔化成玻璃液,再通過溢流下拉法成型為玻璃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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