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燈具固定裝置及具有所述燈具固定裝置的燈具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46583.7 | 申請日: | 2011-12-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85308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7-03 |
| 發明(設計)人: | 周明杰;蔡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V21/00 | 分類號: | F21V21/00 |
| 代理公司: | 廣州三環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傳鑫;熊永強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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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燈具 固定 裝置 有所 | ||
1.一種燈具固定裝置,其包括支架、夾板、連接桿及螺桿,所述支架包括相互連接的第一夾持部及擋板,所述螺桿包括螺紋部及第一端部,所述第一端部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夾持部,所述螺桿的軸向與所述擋板的延伸方向平行,且所述螺紋部沿所述螺桿軸向的長度大于所述擋板沿所述螺桿軸向的長度,所述連接桿螺接于所述螺桿的螺紋部,且所述連接桿僅沿所述螺桿的軸向直線運動,所述夾板套設于所述螺桿上,所述夾板包括抵靠部、轉動部及第二夾持部,所述轉動部連接于所述抵靠部及所述第二夾持部之間,所述抵靠部位于所述螺桿及所述擋板之間,所述轉動部轉動連接于所述連接桿上,所述第二夾持部與所述抵靠部呈一預設夾角,用于與所述第一夾持部配合夾緊一預固定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包括連接部及支撐部,所述連接部連接于所述支撐部及所述第一夾持部之間,所述支撐部包括兩個相互平行的支柱、頂板及滑槽,所述支柱與所述第一夾持部呈L形連接,所述滑槽位于所述兩個支柱之間,沿所述支柱軸向延伸,所述擋板為所述滑槽底板,所述連接桿滑動連接于所述兩個支柱之間,所述頂板固定于所述支柱遠離所述第一夾持部的一端,所述擋板與所述頂板之間開設缺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柱相向的一側開設有沿所述支柱軸向延伸的限位滑槽,所述連接桿的兩端分別滑動連接于所述支柱的限位滑槽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夾板包括第一矩形槽,所述轉動部為半圓形軸套,所述轉動部連接于所述抵靠部及所述第二夾持部之間,所述連接桿轉動連接于所述抵靠部及所述轉動部之間,所述第一矩形槽開設于所述抵靠部及所述第二夾持部之間,所述第一矩形槽套設于所述螺桿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抵靠部及第二夾持部是相互成鈍角的兩個矩形板結構。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包括第二端部,所述第一端部及第二端部位于所述螺紋部的兩端,所述第二端部轉動連接于所述頂板,所述螺紋部收容于所述滑槽內。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部包括螺絲頭。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螺絲頭是十字和一字公用的螺絲頭。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具固定裝置包括止位圈,所述止位圈套設于所述第二端部,用于限制所述螺桿的軸向移動。
10.一種燈具,所述燈具包括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燈具固定裝置及發光部件,所述發光部件夾緊固定于所述第一夾持部的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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