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字媒體內容價值核算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1110444669.6 | 申請日: | 2011-12-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2283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0 |
| 發明(設計)人: | 張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新奧特(北京)視頻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挺立專利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65 | 代理人: | 葉樹明 |
| 地址: | 10019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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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字 媒體 內容 價值 核算 系統 | ||
1.一種數字媒體內容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成本核算模塊、創收核算模塊、內容價值核算模塊、內容提供商CP價值核算模塊、業務系統價值核算模塊以及統計功能模塊,具體的:
所述成本核算模塊負責計算數字媒體系統內媒體節目的投入成本總和,并顯示指定媒體節目的投入產出比;
所述創收核算模塊在發布媒體節目內容的同時進行發布定價,將此發布的定價作為結算價,并對所述數字媒體系統內的全部結算價作為創收核算值;
所述內容價值核算模塊根據分析模型對所述媒體節目內容進行價值分析;
所述CP價值核算模塊用于核算出階段時間內每個CP的節目創造的效益,并得出單節目效益值;
所述業務系統價值核算模塊用于對相應的業務系統進行價值核算,并計算階段時間內每個業務創造的效益以及單節目效益值,用以衡量業務系統創收能力;
所述統計功能模塊用于對價值核算系統中各模塊的核算結果進行統計并輸出顯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成本核算模塊計算媒體節目的投入成本總和時,所述成本具體包括:
片源成本和人工成本的。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成本核算模塊在計算成本時,包括:
對節目內容生產存儲的各環節采用對應的成本計算公式進行成本計算,并根據成本計算的結果調整節目流程。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容價值核算模塊對媒體內容進行價值核算時依據的分析模型包括:
單內容價值核算分析模型和內容衰減度分析模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統計模塊對各模塊的核算結果進行統計輸出顯示的方式包括:
以可擴展樣式表語言XSL文件的方式顯示并輸出。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統計功能模塊的統計內容包括:
片庫資產更新速率統計、內容發布情況統計、內容使用情況統計、CP情況統計、設備運行情況統計、工作流程執行情況統計和/或內容消費情況統計。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價值核算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價值核算系統還包括:管理模塊,具體的用于對版權合同、固定資產、生產成本以及內容定價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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