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調度實現信道復用的方法、裝置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41170.X | 申請日: | 2008-08-19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7309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劉明;薛懷杰;陳沛盛;張巖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2/12 | 分類號: | H04W72/1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00121 上***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調度 實現 信道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基于調度實現信道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的公共的協議棧為介質訪問控制MAC協議棧或者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的公共的協議棧為MAC協議棧和無線鏈路控制協議棧,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使用網絡側裝置分配的同一個信道,所述方法包括:
當所述第二終端需要進行語音業務或者分組業務,若所述網絡側裝置獲知所述同一個信道上所述第一終端的語音業務處于靜默期,所述第二終端使用所述同一個信道,其中,所述同一個信道是所述網絡側裝置調度給所述第二終端使用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是根據業務類別區分的,區分出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其中,所述業務類別包括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是根據語音幀中的臨時塊流指示區分出的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根據分組業務中的臨時塊流指示區分出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是根據上行狀態標志區分出的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是根據RLC/MAC頭RLC/MAC?header中攜帶的用于區別不同終端的指示區分出的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終端使用所述同一個信道之前還包括:
所述同一信道被所述網絡側裝置選擇調度給所述第二終端,其中,所述同一信道在網絡側裝置獲知所述第一終端支持基于調度的信道復用后被選擇調度給所述第二終端。
7.一種終端,其特征在于,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的公共的協議棧為介質訪問控制MAC協議棧或者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的公共的協議棧為MAC協議棧和無線鏈路控制協議棧,所述終端和另一終端與網絡側裝置進行通信,所述終端和所述另一終端使用所述網絡側裝置分配的同一個信道,當所述終端需要進行語音業務或者分組業務,若所述網絡側裝置獲知所述同一個信道上所述另一終端的語音業務處于靜默期,所述終端使用所述同一個信道,其中,所述同一個信道是所述網絡側裝置調度給所述終端使用的。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和所述另一終端是根據業務類別區分的,區分出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其中,所述業務類別包括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和所述另一終端是根據語音幀中的臨時塊流指示區分出的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根據分組業務中的臨時塊流指示區分出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和所述另一終端是根據上行狀態標志區分出的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
11.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終端和所述另一終端是根據RLC/MAC頭RLC/MAC?header中攜帶的用于區別不同終端的指示區分出的語音業務所屬的終端和/或分組業務所屬的終端。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終端,其特征在于,所述同一個信道被所述網絡側裝置選擇調度給所述終端,其中,所述同一個信道在網絡側裝置獲知所述另一終端支持基于調度的信道復用后被選擇調度給所述終端。
13.一種基于調度實現信道復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將介質訪問控制MAC協議棧作為語音業務和分組業務公共的協議棧,網絡側裝置分配同一個信道給第一終端和第二終端,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網絡側裝置獲知所述同一個信道上所述第一終端的語音業務處于靜默期;
若所述網絡側裝置與所述第二終端需要進行語音業務或者分組業務,所述網絡側裝置將所述同一個信道調度給所述第二終端。
14.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網絡側裝置將所述信道調度給所述第二終端包括:
所述網絡側裝置對終端進行區分,區分出所述第二終端,將所述信道調度給所述第二終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上海華為技術有限公司,未經上海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441170.X/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