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Java卡垃圾回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39970.8 | 申請日: | 2011-12-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91788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8 |
| 發明(設計)人: | 陸舟;于華章 | 申請(專利權)人: | 飛天誠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2/02 | 分類號: | G06F12/02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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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java 垃圾 回收 方法 | ||
1.一種Java卡垃圾回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Java卡虛擬機接收到命令后,對所述命令進行解析,當所述命令為第一刪除命令時執行步驟S1,當所述命令為第二刪除命令時執行步驟S9,當所述命令為其它命令時根據所述命令執行相應操作:
步驟S1:判斷應用程序管理集中是否有與所述第一刪除命令的數據域相對應的應用標識符,是則執行步驟S2,否則執行步驟S5;
步驟S2:判斷所述應用標識符對應的應用程序是否滿足刪除條件,是則將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有效執行步驟S3,否則執行步驟S12;
步驟S3:查找所述應用程序的對象、子孫對象,以及查找所述應用程序的應用標識符的對象、子孫對象,回收所述應用程序的對象、子孫對象以及所述應用標識符的對象、子孫對象在Java卡存儲區域中占用的空間,回收所述應用程序的對象、子孫對象以及所述應用標識符的對象、子孫對象的對象索引值在對象管理表中占用的空間;
步驟S4:若所述步驟S3中的操作成功完成,則將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無效,執行步驟S12,若在所述Java卡虛擬機在執行上述操作過程中掉電,則重新上電后執行步驟S12;
步驟S5:判斷包管理集中是否有與所述第一刪除命令的數據域相對應的應用標識符,是則執行步驟S6,否則執行步驟S12;
步驟S6:判斷所述應用標識符對應的包是否包含應用程序,是則執行步驟S12,否則將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有效,執行步驟S7;
步驟S7:查找所述包的對象、子孫對象,回收所述包的對象、子孫對象在所述Java卡存儲區域中占用的空間,回收所述包的對象、子孫對象的對象索引值在所述對象管理表中占用的空間;
步驟S8:若所述步驟S7中的操作成功完成,則將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無效,執行步驟S12,若在所述Java卡虛擬機在執行上述操作過程中掉電,則重新上電后執行步驟S12;
步驟S9:判斷所述包包含的應用程序是否滿足刪除條件,是則將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有效,執行步驟S10,否則執行步驟S12;
步驟S10:查找所述包包含的應用程序的對象、子孫對象,以及查找所述包的應用標識符的對象、子孫對象,回收所述應用程序的對象、子孫對象以及所述應用標識符的對象、子孫對象在所述Java卡存儲區域中占用的空間,回收所述應用程序的對象、子孫對象以及所述應用標識符的對象、子孫對象的對象索引值在所述對象管理表中占用的空間,回收所述包的對象、子孫對象在所述Java卡存儲區域中占用的空間,回收所述包的對象、子孫對象的對象索引值在所述對象管理表中占用的空間,回收所述應用標識符在所述包管理集中占用的空間;
步驟S11:若所述步驟S10中的操作成功完成,則將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無效,執行步驟S12,若在所述Java卡虛擬機在執行上述操作過程中掉電,則重新上電后執行步驟S12;
步驟S12:判斷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是否有效,是則執行垃圾回收操作,否則所述Java卡虛擬機等待接收命令,且在接收到命令后對所述命令進行解析以及根據所述命令執行相應操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所述Java卡虛擬機首次上電時,判斷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是否有效,是則執行垃圾回收操作,否則所述Java卡虛擬機等待接收命令,且在接收到命令后對所述命令進行解析以及根據所述命令執行相應操作。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當垃圾回收開始接口被調用時,所述Java卡虛擬機將所述垃圾回收標志位置為有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命令進行解析具體包括:
判斷所述命令的第一字節是否為80或84,當判斷結果為是時檢測所述命令的第二字節是否為E4;當判斷結果為否時判定所述命令為其它命令;
當所述命令的第二字節為E4時,檢測所述命令第四字節;當所述命令的第二字節不為E4時,所述Java卡虛擬機繼續等待接收命令;
當所述第四字節為00時,判定所述命令為第一刪除命令;當所述第四字節為80時,判定所述命令為第二刪除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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