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編織工具支座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429311.6 | 申請日: | 2011-12-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99528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3-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K.米斯塔 | 申請(專利權)人: | 卡爾邁爾紡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4B27/06 | 分類號: | D04B27/06 |
| 代理公司: | 中國專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李永波;楊國治 |
| 地址: | 德國奧***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編織 工具 支座 | ||
1.編織工具支座,帶有多個編織工具(2),每個編織工具都具有工作區(qū)域(10)、固定區(qū)域和兩個沿著相反方向指向的窄側(4、5),其中編織工具(2)彼此間平行并排且相隔預定的間距(3)地設置,其特征在于,編織工具(2)布置在兩個蓋板(8、9)之間,其中,窄側(4、5)與蓋板(8、9)粘接。
2.按權利要求1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每個編織工具(2)在固定區(qū)域中具有桿件(11)并且蓋板(8、9)與該桿件(11)粘接。
3.按權利要求2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桿件(11)在至少一個窄側(4、5)上具有突起(22、23),突起(22、23)高過蓋板(8、9)的端側地突出,其中,突起(22、23)具有抵靠面(24、25),抵靠面(24、25)與蓋板的端側粘接。
4.按權利要求3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所述突起(22、23)在外部包圍蓋板(8、9),其中所述突起(22、23)在蓋板(8、9)的外側上與蓋板(8、9)粘接。
5.按權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在蓋板(8、9)之間布置間隔件(13),間隔件(13)具有與在編織工具的固定區(qū)域中的窄側(4、5)之間的間距對應的厚度。
6.按權利要求5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間隔件(13)中止于桿件(11)的背對工作區(qū)域(10)的端部。
7.按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間隔件(13)由輕金屬或由塑料構成。
8.按權利要求5至7之一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間隔件(13)具有至少一個止擋(14、15、19、20)。
9.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止擋(14、15)導引穿過蓋板(8、9)。
10.按權利要求8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止擋(19、20)在背對編織工具(2)的側面上從蓋板(8、9)之間的空間伸出。
11.按權利要求1至10之一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在工作區(qū)域中在窄側(4、5)之間的間距大于蓋板(8、9)的厚度之和。
12.按權利要求1至11之一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蓋板(8、9)由厚度在0.1至0.8?mm范圍內的面型材料構成。
13.按權利要求12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面型材料是鋼或塑料,視情況用纖維強化。
14.按權利要求1至13之一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編織工具(2)最大從蓋板(8、9)伸出10?mm。
15.按權利要求1至14之一所述的編織工具支座,其特征在于,該編織工具支座構造成關于蓋板(8、9)之間的平面對稱。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卡爾邁爾紡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未經卡爾邁爾紡織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429311.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