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濃淡火焰燃燒器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26927.8 | 申請日: | 2011-12-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3796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馬越亮輔;若田武志;秋山隆;永井逸夫;和田憲英;栗山靖隆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能率 |
| 主分類號: | F23D14/08 | 分類號: | F23D14/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達劉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劉新宇;張會華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濃淡 火焰 燃燒 | ||
1.一種濃淡火焰燃燒器,其排列有1列中央濃火焰孔、兩列淡火焰孔、兩列外側濃火焰孔,該1列中央濃火焰孔以在中央位置沿著長度方向延伸的方式排列,該兩列淡火焰孔以從短邊方向兩側夾著該中央濃火焰孔的方式排列,該兩列外側濃火焰孔以進一步從外側夾著兩側的淡火焰孔的方式排列,其特征在于,
被導入到1個濃混合氣導入通路中的濃混合氣自上述1個濃混合氣導入通路分流而供給到上述1列中央濃火焰孔及上述兩列外側濃火焰孔;
用于對上述中央濃火焰孔供給濃混合氣的第1供給通路、用于分別對上述兩列外側濃火焰孔供給濃混合氣的第2供給通路及第3供給通路、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被彼此劃分開;
用于劃分形成上述第1供給通路的形成構件的一部分以突出于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內的方式配置,用于與上述第1供給通路連通的第1連通孔以通向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內地開口的方式形成在該形成構件的突出的突出部分;
而在用于劃分形成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的形成構件上,用于與上述第2供給通路連通的第2連通孔、用于與上述第3供給通路連通的第3連通孔以在與上述突出部分中的第1連通孔的位置相對應的位置處通向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內地開口的方式形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沿著長度方向延伸,下游端為閉塞端;
上述第1供給通路被劃分形成于一對壁之間,該一對壁在上述形成構件的突出部分內在短邊方向上隔開規定的內部寬度地相面對;
在上述一對壁上分別形成有用于與上述第1供給通路連通的第1連通孔,并且,兩側的該第1連通孔以在短邊方向上呈一條直線狀排列而貫穿的方式形成。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各上述第1連通孔以成為與第1連通孔形成部位處的上述一對壁之間的內部寬度同等以上的大小的開口的方式形成。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各上述第1連通孔形成在上述突出部分的靠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的上游的位置,使得在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的比第1連通孔形成部位靠閉塞端側的位置處殘留有內部空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各上述第1連通孔形成在上述突出部分的靠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的上側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各上述第1連通孔被形成為在上述濃混合氣導入通路的延伸方向上較長的長孔形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上述第1連通孔、第2連通孔及第3連通孔的開口尺寸被設定為,上述中央濃火焰孔的開口尺寸小于上述外側濃火焰孔的開口尺寸,或者,被供給到上述中央濃火焰孔中的濃混合氣量少于被供給到上述外側濃火焰孔中的濃混合氣量。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其中,
被導入到1個淡混合氣導入通路中的淡混合氣被分流到兩個淡混合氣供給通路中,由此,分別對上述兩列淡火焰孔進行供給;
用于劃分形成上述第1供給通路的形成構件以將上述淡混合氣導入通路的下游側的空間一分為二的方式設置,由此,劃分形成兩個淡混合氣供給通路。
9.一種燃燒裝置,其中,
該燃燒裝置具有權利要求1~8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濃淡火焰燃燒器。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能率,未經株式會社能率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426927.8/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用于道路照明的智能節電控制系統
- 下一篇:節能交流LED指示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