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鬧鐘控制系統及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424465.6 | 申請日: | 2011-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6710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9 |
| 發明(設計)人: | 代成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富泰宏精密工業有限公司;奇美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725 | 分類號: | H04M1/725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109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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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鬧鐘 控制系統 方法 | ||
1.一種鬧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設置步驟:設置手機鬧鐘的鬧鈴時間與鬧鈴方式,以及設置鬧鐘的多個控制方式、各控制方式對應的晃動次數與對應的語音確認文件;
開啟步驟:當預設的鬧鈴時間到時,以預設的鬧鈴方式開啟鬧鐘,并開啟手機的監測單元對手機的加速度進行監測;
讀取步驟:初始化晃動次數為零,當監測到的加速度值大于一預設的表示手機晃動的閥值時,晃動次數加一,并在一預設時間內讀取所記錄的晃動次數;
輸出步驟:確定上述所讀取的晃動次數對應的控制方式,并輸出該控制方式對應的錄音確認文件至手機的語音輸出裝置,以提醒用戶所選擇的處理鬧鐘的方式;
處理步驟一:以所確定的控制方式對手機的鬧鐘進行控制。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鬧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在輸出步驟與處理步驟一之間還包括:
判斷步驟:當輸出語音確認文件后,判斷在所述的預設時間內上述記錄的晃動次數是否有更新;
處理步驟二:當上述記錄的晃動次數有更新時,確定新的晃動次數,并確定該新的晃動次數對應的控制方式。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鬧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處理步驟二中通過將更新后的晃動次數減去之前所讀取的晃動次數以得到新的晃動次數。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鬧鐘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多個控制方式包括關閉、n分鐘后再響、以及2×n分鐘后再響,n為整數,各控制方式對應的晃動次數是針對各控制方式的觸發條件,以及各控制方式對應的語音確認文件是表示各控制方式被選擇時要播放的錄音。
5.一種鬧鐘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包括:
設置模塊,用于設置手機鬧鐘的鬧鈴時間與鬧鈴方式,以及設置鬧鐘的多個控制方式、各控制方式對應的晃動次數與對應的語音確認文件;
開啟模塊,用于當預設的鬧鈴時間到時,以預設的鬧鈴方式開啟鬧鐘,并開啟手機的監測單元對手機的加速度進行監測;
讀取模塊,用于初始化晃動次數為零,當監測到的加速度值大于一預設的表示手機晃動的閥值時,晃動次數加一,并在一預設時間內讀取所記錄的晃動次數;
輸出模塊,用于確定上述所讀取的晃動次數對應的控制方式,并輸出該控制方式對應的錄音確認文件至手機的語音輸出裝置,以提醒用戶所選擇的處理鬧鐘的方式;
處理模塊,用于以所確定的控制方式對手機的鬧鐘進行控制。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鬧鐘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該系統還包括判斷模塊,用于當輸出語音確認文件后,判斷在所述預設時間內上述記錄的晃動次數是否有更新;以及
所述的處理模塊,還用于當上述記錄的晃動次數有更新時,確定新的晃動次數,并確定該新的晃動次數對應的控制方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鬧鐘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處理模塊是通過將更新后的晃動次數減去之前所記錄的晃動次數以得到新的晃動次數。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鬧鐘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該多個控制方式包括關閉、n分鐘后再響、以及2×n分鐘后再響,n為整數,各控制方式對應的晃動次數是針對各控制方式的觸發條件,以及各控制方式對應的語音確認文件是表示各控制方式被選擇時要播放的錄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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