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協助飛機(或火箭、導彈)起飛(發(fā)射)、降落的裝置無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423801.5 | 申請日: | 2011-12-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147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7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康德 | 申請(專利權)人: | 張康德 |
| 主分類號: | B64F1/04 | 分類號: | B64F1/04;B64F1/02;F41F3/04;F41F5/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61005 福建省廈門***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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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協助 飛機 火箭 導彈 起飛 發(fā)射 降落 裝置 | ||
1.一種協助飛機(或火箭、導彈)起飛(發(fā)射)的裝置,設有軌道(1)、軌道車(3),其特征是:飛機(2)直接在軌道(1)運行并起飛;火箭(或飛機、導彈)(4)裝載在軌道車(3)上,軌道車(3)在軌道(1)上運行并發(fā)射(起飛)。
2..一種協助飛機降落的裝置,設有軌道(1),其特征是:軌道(1)的前、后是跑道2(8)、跑道1(7);軌道(1)陷入地下,軌道(1)的上面與跑道1(7)、跑道2(8)齊平。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助飛機(或火箭)起飛(發(fā)射)的裝置,其特征是:軌道(1)的前、后是跑道2(8)、跑道1(7);軌道(1)陷入地下,軌道(1)的上面與跑道1(7)、跑道2(8)齊平。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助飛機(或火箭、導彈)起飛(發(fā)射)的裝置,其特征是:飛機(2)向前運行(附圖顯示為向右方),軌道(1)向后運行(附圖顯示為向左方)。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助飛機(或火箭)起飛(發(fā)射)的裝置,其特征是:軌道車(3)向前運行(附圖顯示為向右方),軌道(1)向后運行(附圖顯示為向左方)。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助飛機(或火箭、導彈)起飛(發(fā)射)的裝置,其特征是:軌道(1)的前端(附圖顯示為右方)增加了一個提升裝置(5),可以逐漸向上提升,其傾斜度為00--900之間。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協助飛機(或火箭、導彈)起飛(發(fā)射)的裝置,其特征是:軌道車(3)與裝載在軌道車(3)上的火箭(或飛機、導彈)(4)可以分離。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協助飛機降落的裝置,其特征是:軌道(1)的前端(附圖所示為右方)增加了一個提升裝置(5),可以逐漸向上提升,其傾斜度為00--900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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