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燈具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421313.0 | 申請日: | 2011-12-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6211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9 |
| 發(fā)明(設計)人: | 周明杰;孔祥欽;何奇猛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洋王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2/00 | 分類號: | F21S2/00;F21V17/16;F21V15/04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lián)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何平 |
| 地址: | 518100 廣東省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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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燈具 | ||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一種照明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燈具。
【背景技術】
在石油工業(yè)中,由于油田所處的環(huán)境較為惡劣,油田泵車和鉆井車等重型工程車輛在生產(chǎn)、使用過程中,會產(chǎn)生強烈的振動,則重型工程車輛的車載照明燈具一般也要承受較大的振動。并且在其他領域中,例如,快艇在行進過程中,燈具也需要承受較為強烈的振動。由于振動的沖擊力較大,很容易使安裝在重型工程車輛上或是快艇上的照明燈具損壞。目前已有的大中型燈具的隔振器一般是采用加裝橡膠墊的方法減小剛度隔振,雖然在燈具與安裝平臺之間安裝有減振的橡膠墊,但在燈具與安裝平臺的連接還是近似于剛性連接,只能依靠彈性橡膠墊的壓縮變形來對振動產(chǎn)生一定的阻尼作用,不能滿足多種振動情況下的防振目的,燈具容易因振動而損壞。
【發(fā)明內(nèi)容】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防振效果較好的一種燈具。
一種燈具,安裝于安裝平臺上,燈具包括:
燈頭;
連接板,所述燈頭固定連接于所述連接板上;
芯軸,設于所述連接板的下方,且一端與所述連接板固定連接;
固定座,與所述芯軸遠離所述連接板的一端可活動連接;
彈性件,抵接于所述連接板與所述固定座之間,所述連接板受外力振動而抵壓所述彈性件,使所述彈性件發(fā)生彈性形變;
阻尼件,設于所述固定座與所述安裝平臺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還包括緊固件,所述芯軸遠離所述連接板的一端穿過所述固定座,并與所述緊固件固定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燈具還包括墊片,所述墊片設于所述緊固件與所述固定座之間。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座開設有凹槽,所述緊固件及墊片收容于所述凹槽的底部。
進一步地,所述彈性件套設于所述芯軸上。
進一步地,所述彈性件為壓縮彈簧。
進一步地,所述固定座還包括定位柱,所述固定座通過所述定位柱與所述安裝平臺固定連接,所述阻尼件的橫截面為環(huán)形,所述阻尼件套設于所述定位柱上。
進一步地,所述阻尼件為多個,所述阻尼件之間串聯(lián)連接在所述定位柱上。
進一步地,所述阻尼件為邵氏硬度較低的橡膠材料。
進一步地,所述連接板設有凸臺,所述燈頭設有與所述凸臺固定連接的連接部。
在上述燈具中,由于芯軸遠離連接板的一端與固定座可活動連接,則芯軸能夠相對于固定座運動。當發(fā)生振顫的時候,燈頭振動對連接板有一外力作用,從而瞬間使彈性件發(fā)生形變,彈性件在連接板與固定座之間產(chǎn)生彈性回復力,對連接板及固定座有力的作用,彈性件阻礙連接板與固定座隨燈具發(fā)生振動。外力傳導到固定座,阻尼件的運動速度跟不上固定座的振動速度,使燈具振動呈現(xiàn)一定的滯后現(xiàn)象,并在振動的一個周期內(nèi)將燈具振動的機械能轉(zhuǎn)化為力學損耗或是內(nèi)耗熱能。在整個過程中,固定座與安裝平臺之間處于柔性連接狀態(tài),大幅度隔絕了振動的傳遞。彈性件與阻尼件相配合,降低燈具的振動頻率,有效的降低振動程度,更好地達到了防振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一實施方式的燈具的結(jié)構(gòu)示意圖;
圖2為圖1所示的燈具的結(jié)構(gòu)爆炸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便于理解本發(fā)明,下面將參照相關附圖對本發(fā)明進行更全面的描述。附圖中給出了本發(fā)明的較佳實施例。但是,本發(fā)明可以以許多不同的形式來實現(xiàn),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實施例。相反地,提供這些實施例的目的是使對本發(fā)明的公開內(nèi)容理解的更加透徹全面。
需要說明的是,當元件被稱為“固定于”另一個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個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當一個元件被認為是“連接”另一個元件,它可以是直接連接到另一個元件或者可能同時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類似的表述只是為了說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實施方式。
除非另有定義,本文所使用的所有的技術和科學術語與屬于本發(fā)明的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通常理解的含義相同。本文中在本發(fā)明的說明書中所使用的術語只是為了描述具體的實施例的目的,不是旨在于限制本發(fā)明。本文所使用的術語“及/或”包括一個或多個相關的所列項目的任意的和所有的組合。
請參閱圖1和圖2,本實施方式的燈具100包括燈頭110、連接板120、芯軸130、固定座140、緊固件150、墊片160、彈性件170及阻尼件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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