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414101.X | 申請日: | 2011-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6405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9 |
| 發明(設計)人: | 吳俊哲 | 申請(專利權)人: | 致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3/0354 | 分類號: | G06F3/035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董彬;孟綱 |
| 地址: | 中國臺灣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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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可分離 鼠標 | ||
1.一種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具有上表面以及插槽,該插槽是自該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且該本體界定有一容置空間;
卡掣裝置,嵌設于該容置空間,該卡掣裝置包括突出件,該突出件設置于該卡掣裝置的一端,該端鄰近該插槽,且該突出件部分容置于該插槽;以及
蓋體,可分離地蓋闔于該本體的該上表面,該蓋體具有一延伸臂,該延伸臂朝該蓋體的蓋闔方向延伸并插設于該本體的該插槽,且該延伸臂具有一容置部;
其中,當該蓋體蓋闔于該本體的該上表面時,該卡掣裝置的該突出件部分進入該延伸臂的該容置部,藉以卡掣該蓋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卡掣裝置還包括框體以及彈性元件,該彈性元件設置于該框體內,且該彈性元件的一端抵頂于該突出件。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框體具有一穿孔,該突出件夾設于該框體與該彈性元件之間,且部分穿出于該穿孔。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突出件具有相對設置的基部以及弧形突部,該突出件以該基部穿設于該彈性元件,且該弧形突部容置于該容置部。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突出件為一球體。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形成有至少一夾持部,該至少一夾持部勾合該卡掣裝置于該容置空間。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容置部為一通孔。
8.一種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包括:
本體,具有上表面以及二插槽,該二插槽是自該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且該本體界定有一容置空間;
卡掣裝置,嵌設于該容置空間,該卡掣裝置包括二突出件,該二突出件分別設置于該卡掣裝置的兩端,該兩端分別鄰近于該二插槽,該二突出件分別部分容置于該二插槽;以及
蓋體,可分離地蓋闔于該本體的該上表面,該蓋體具有二延伸臂,該二延伸臂朝該蓋體的蓋闔方向延伸并分別插設于該本體的該二插槽,且該二延伸臂分別具有一容置部;
其中,當該蓋體蓋闔于該本體的該上表面時,該卡掣裝置的該二突出件分別部分進入于該二容置部,藉以卡掣該蓋體。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卡掣裝置還包括框體以及彈性元件,該彈性元件設置于該框體內,且該彈性元件的兩端分別抵頂于該二突出件。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框體相對應于該彈性元件的該兩端形成有相對的二穿孔,各突出件夾設于該框體與該彈性元件之間,且部分穿出于相應穿孔。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各突出件具有相對設置的基部以及弧形突部,該基部穿設于該彈性元件,且該弧形突部容置于相應容置部。
12.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各突出件為球體。
13.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該本體形成有至少一夾持部,該至少一夾持部勾合該卡掣裝置于該容置空間。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具有可分離蓋體的鼠標,其特征在于,各容置部為通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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