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傳送系統以及中繼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12939.5 | 申請日: | 2011-1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740034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0-17 |
| 發明(設計)人: | 甲展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日立民用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4N5/765 | 分類號: | H04N5/765;H04N7/10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張麗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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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傳送 系統 以及 中繼 設備 | ||
1.一種傳送系統,經由中繼設備從源設備向接收設備傳送影像信號,其特征在于,
上述接收設備根據來自上述中繼設備的請求,向上述中繼設備供給電力。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傳送系統,其特征在于,
上述源設備以及上述中繼設備具有:取得部,取得從上述接收設備提供的該接收設備的物理地址信息及其輸入端子編號;以及通信部,發送接收與其他設備之間的消息,
在上述消息內,包含能夠區別發送消息的發送源是上述源設備還是上述中繼設備的信息,
在上述消息內,上述中繼設備的發送消息包含該中繼設備請求的電力的信息,
上述接收設備根據所接收的消息,開始向上述源設備和上述中繼設備供給所請求的電力,并發送包含該供給的電力的信息的消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傳送系統,其特征在于,
在上述源設備以及上述中繼設備內,至少接受電力供給的設備具有檢測所領受的電力的電壓檢測部,在通過該電壓檢測部檢測到的電壓小于等于規定電壓的情況下,進行不增加或者減少領受的電力的控制。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傳送系統,其特征在于,
上述接收設備,
發送減少電力的供給量的預告消息,
在從電力供給目的地的源設備或中繼設備接收到請求維持電力的供給量的消息的情況下維持電力的供給量,
針對每規定時間發送上述預告消息,
如果發送了規定次數的上述預告消息,則即使收到上述請求消息也減少電力供給量。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傳送系統,其特征在于,
上述接收設備具有通信部,該通信部向其他設備傳遞表示連接位置的信息和與電力供給能力有關的信息,
表示上述連接位置的信息是對接收設備的初始值按連接順序依次加上規定值的信息,
上述中繼設備發送包含該中繼設備的位置信息的消息。
6.一種中繼設備,從源設備向接收設備傳送影像信號,其特征在于,
從上述中繼設備發送給上述源設備和/或上述接收設備的通信消息包含表示從該接收設備接受電流的端子和向該源設備發送電流的端子之間是連接還是斷開的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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