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高爾夫球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11898.8 | 申請日: | 2011-12-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85295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06 |
| 發明(設計)人: | 三倉千惠美;新藤絢香;栗原駿;伏原和久 | 申請(專利權)人: | 住膠體育用品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63B37/00 | 分類號: | A63B37/00;A63B37/12;C08L9/00;C08K13/02;C08K5/09;C08K5/09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市華誠律師事務所 31210 | 代理人: | 徐申民;杜娟 |
| 地址: | 日本國兵庫縣神戶***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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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高爾夫球 | ||
1.一種高爾夫球,其特征在于,具有球狀球核和至少一層以上的包覆所述球狀球核的外殼,所述球狀球核由橡膠組合物形成,
所述橡膠組合物含有(a)基材橡膠、(b)作為共交聯劑的碳原子數介于3~8個的α,β-不飽和羧酸以及/或者其金屬鹽、(c)交聯引發劑、(d)碳原子數為1~14的羧酸;
當(b)作為共交聯劑只含有碳原子數介于3~8個的α,β-不飽和羧酸時,所述橡膠組合物進一步含有(e)金屬化合物。
2.如權利要求1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橡膠組合物中,相對于(a)基材橡膠100質量份,含有0.5質量份~13質量份的(d)碳原子數為1~14的羧酸。
3.如權利要求1或2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球狀球核的表面硬度與中心硬度的硬度差以JIS-C硬度表示在27以上。
4.如權利要求1~3任意一項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橡膠組合物中含有(b)作為共交聯劑的碳原子數為3~8個的α,β-不飽和羧酸的金屬鹽。
5.如權利要求1~4任意一項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d)碳原子數為1~14的羧酸是脂肪酸。
6.如權利要求1~5任意一項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橡膠組合物中進一步含有(f)有機硫化合物。
7.如權利要求6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f)有機硫化合物是苯硫酚類、二苯二硫化物類、萘硫酚類、秋蘭姆二硫化物類或它們的金屬鹽。
8.如權利要求6或7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橡膠組合物中,相對于(a)基材橡膠100質量份,含有0.05質量份~5質量份的(f)有機硫化合物。
9.如權利要求1~8任意一項記載的高爾夫球,其中,所述橡膠組合物中,相對于(a)基材橡膠100質量份,含有15質量份~50質量份的(b)碳原子數介于3~8個的α,β-不飽和羧酸以及/或者其金屬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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