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池充電控制方法與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05700.5 | 申請日: | 2011-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705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邱沛倫;陳佳昌;莊志堂;張倉銘 | 申請(專利權)人: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2J7/00 | 分類號: | H02J7/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逯長明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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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池 充電 控制 方法 電子 裝置 | ||
1.一種電池充電控制方法適用于配備有一電池的一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該電子裝置接收一電源啟動信號而開啟并進入一操作系統;
該電子裝置利用一控制器判斷是否收到一智能型控制模式的啟動信號;
當該控制器接收到該智能型控制模式的啟動信號并使該電子裝置進入該智能型控制模式后,利用該控制器確認該電池的一實際電容率;
利用該控制器根據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改變該電池的一電池回充電容率,其中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大于一第一臨界值并持續一第一預設時間間隔時,降低該電池回充電容率;
持續確認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以及
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大于一第一臨界值并持續一第二預設時間間隔時,持續降低該電池回充電容率。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臨界值為一電容率臨界值且第一臨界值包括50%。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小于一第二臨界值時,提高該電池回充電容率。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二臨界值為一電容率臨界值且該第一臨界值約等于該第二臨界值。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預設時間間隔包括七天。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更包括:
接收一電池控制熱鍵信號,以從該智能型控制模式切換至一全控制模式;以及
于該全控制模式中,提高該電池的該電池回充電容率為一充飽狀態電池回充電容率。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于提高該電池的該電池回充電容率為該充飽狀態電池回充電容率后,還包括:
于該全控制模式中,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為該充飽狀態電池回充電容率并且持續一第三預設時間間隔時,則自動從該全控制模式切換至該智能型控制模式。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充飽狀態電池回充電容率約為90%~100%。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大于該第一臨界值并持續該第一預設時間間隔時,降低該電池回充電容率的步驟包括將該電池回充電容率降低一預設降低量。
10.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小于該第二臨界值,提高該電池回充電容率的步驟包括將該電池回充電容率提高一預設提高量。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大于該第一臨界值并持續一第三預設時間間隔時,持續降低該電池回充電容率。
12.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控制器為一嵌入式控制器。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實際電容率為該電池在使用過后所剩余的電池容量與充滿后的電池容量的百分比。
1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回充電容率為該電池經過使用并充電完成后的電池容量與充滿后的電池容量的百分比。
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該電池正在進行充電且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大于一第一臨界值并持續一第一預設時間間隔時,更包含:
判斷該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是否大于該降低的電池回充電容率;以及
當電池的該實際電容率大于該降低的電池回充電容率時,該電池停止充電以使該實際電容率小于或等于該降低的電池回充電容率。
1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第一時間間隔小于該第二時間間隔。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池充電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該降低后的該電池回充電容率大于一第三臨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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