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終端通信方法及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403051.5 | 申請日: | 2011-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505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12 |
| 發明(設計)人: | 唐陽;肖錚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K17/00 | 分類號: | G06K1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鼎合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81 | 代理人: | 薛祥輝 |
| 地址: | 518057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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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終端 通信 方法 系統 | ||
1.一種終端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終端設置有讀卡模塊;第二終端設置有射頻卡;
所述第一終端通過所述讀卡模塊與所述射頻卡進行數據交互。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通過所述讀卡模塊與所述射頻卡進行數據交互的過程包括:
所述第一終端提供用戶操作界面,并響應用戶的操作指令;
所述第一終端將用戶編輯的數據通過所述讀卡模塊傳輸至所述射頻卡。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卡模塊集成于所述第一終端中,或者通過串行通信總線接口、存儲設備接口、兩線式串行總線接口、串行外圍總線、串口或USB接口與所述第一終端連接;所述射頻卡集成于所述第二終端中,或者為集成有射頻功能的用戶識別模塊、數碼存儲卡中的一種。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第二終端為計算機、手機、個人數碼助理、數碼相機、多媒體播放器中的一種。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為計算機;所述第二終端為手機;所述射頻卡為用戶識別模塊。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編輯的數據包括短信內容、聯系人信息、圖片、音頻、視頻中的一種或多種;如果用戶編輯的數據為短信內容,還包括: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將所述短信內容封裝成短信格式,并將發送短信事件交由所述手機處理,所述手機對所述發送短信事件進行解析,并通過SIM完成短信發送;如果用戶編輯的數據為聯系人信息,所述用戶識別模塊解析之后,根據所述聯系人信息更新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內的聯系人列表。
7.一種終端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設置有讀卡模塊的第一終端和設置有射頻卡的第二終端,所述第一終端用于通過所述讀卡模塊與所述射頻卡進行數據交互。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具體用于提供用戶操作界面,并響應用戶的操作指令;將用戶編輯的數據通過所述讀卡模塊傳輸至所述射頻卡。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讀卡模塊集成于所述第一終端中,或者通過串行通信總線接口、存儲設備接口、兩線式串行總線接口、串行外圍總線、串口或USB接口與所述第一終端連接;所述射頻卡集成于所述第二終端中,或者為集成有射頻功能的用戶識別模塊、數碼存儲卡中的一種;所述第一終端、第二終端為計算機、手機、個人數碼助理、數碼相機、多媒體播放器中的一種。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終端為計算機;所述第二終端為手機;所述射頻卡為用戶識別模塊。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戶編輯的數據包括短信內容、聯系人信息、圖片、音頻、視頻中的一種或多種;如果用戶編輯的數據為短信內容,所述用戶識別模塊用于將所述短信內容封裝成短信格式,并將發送短信事件交由所述手機處理,所述手機用于對所述發送短信事件進行解析,并通過SIM完成短信發送;如果用戶編輯的數據為聯系人信息,所述用戶識別模塊用于解析之后,根據所述聯系人信息更新所述用戶識別模塊內的聯系人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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