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犯罪現場微量油痕與人體油脂綜合檢測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00568.9 | 申請日: | 2011-12-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395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04 |
| 發明(設計)人: | 史曉凡;王巖;趙鵬程;張振宇;許英健;李心倩;李繼民;姚麗娟;鄒寧;陳學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
| 主分類號: | G01N30/02 | 分類號: | G01N30/02 |
| 代理公司: | 沈陽亞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21107 | 代理人: | 郭元藝 |
| 地址: | 110854 遼*** | 國省代碼: | 遼寧;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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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犯罪現場 微量 人體 油脂 綜合 檢測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刑事案件物證檢測領域,尤其涉及一種犯罪現場微量油痕與人體油脂綜合檢測方法。
背景技術
微量物證是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一切量小體微的物質。所謂量小體微除有質量少,體積小的含義外,有時還有待檢成分含量極低的含義。微量物證雖然不一定具備原物的外觀形態,但它仍保留原物的成分,這是可以通過微量物證分析確定原物的原因。
從微量物證的分類看,微量油痕即屬自然物質類微量物證。在各類刑事案件現場中,經??梢蕴崛〉接捎诜缸镄袨槎z留在現場的微量油痕。及時準確地鑒定微量油脂是否為人體油脂,微量汽油、柴油油痕與比對樣品是否相同能夠為偵破案件指明方向,提供線索,為證實犯罪提供科學的依據。目前,現有技術中還沒有一種以微量油痕中脂肪酸甘油酯組成的異同、以汽油中各種芳烴相對含量的異同為切入點,對微量油痕檢材進行綜合分析鑒定的方法。
發明內容
本發明旨在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之處而提供一種檢測結論準確,通用性強,操作方便的犯罪現場微量油痕與人體油脂綜合檢測的方法。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
犯罪現場微量油痕與人體油脂綜合檢測方法,可按如下步驟實施。
(1)依據微量油痕所含脂肪酸甘油酯的差異對人體油脂與動物油脂的種屬進行鑒定。
(2)依據微量油痕所含高級脂肪酸的差異對人體油脂與動物油脂的種屬進行鑒定。
(3)依據汽油所含各種芳烴的含量對不同牌號、不同產地汽油進行鑒別。
(4)依據二維氣相色譜數據的差異對不同牌號、不同產地汽油、柴油進行鑒別。
作為一種優選方案,本發明在所述步驟(1)中,可利用高效液相色譜-蒸發光散射檢測法(HPLC-ELSD)分析微量油痕中脂肪酸甘油酯的組成,依據色譜圖中色譜峰的峰數、保留時間及峰面積比的特征對人體油脂、動物油脂的種屬進行鑒定。
作為另一種優選方案,本發明在所述步驟(2)中,可利用甲基化-高效液相色譜法(Me-HPLC)分析微量油痕中高級脂肪酸的組成及各組分相對含量,依據色譜圖中色譜峰的峰數、保留時間及峰面積比的特征對人體油脂、動物油脂的種屬進行鑒定。
進一步地,本發明在所述步驟(3)中,可采用毛細管氣相色譜切割-反吹法分析汽油組分,經過預柱族分離后,將芳烴及重烷烴組分切割至分析柱中進行分離,依據汽油所含各種芳烴相對含量的異同鑒別不同牌號、不同產地的汽油,比對汽油檢材與參照物汽油樣品的異同進行鑒定。
更進一步地,本發明在所述步驟(4)中,可采用二維氣相色譜法分析汽油、柴油,采用非極性色譜柱與極性色譜柱串聯的分析方法,使汽油、柴油中的目標組分先進入非極性色譜柱,在非極性色譜柱中按其沸點的高低順序進行一級分離,然后再進入第二根極性色譜柱,目標物中各組分再按其極性大小不同進行二級色譜分離;依據所得色譜圖中色譜峰的峰數、保留時間及峰面積比的異同鑒別不同牌號、不同產地的汽油、柴油,比對汽油、柴油檢材與參照物汽油、柴油樣品的異同進行鑒定。
另外,本發明在所述步驟(2)中,可采用甲基化-氣相色譜法(Me-GC)、甲基化-氣質聯用法(Me-GCMS)對微量油脂進行分析,依據所得色譜、質譜數據,對油脂檢材種屬進行鑒定,比對油脂檢材與參照物油脂樣品的異同進行鑒定。
其次,本發明在所述步驟(1)中,首先可采用高效液相色譜-蒸發光散射檢測法對油脂檢材進行分析,然后再用甲基化試劑對油脂進行處理,所得產物進行高效液相色譜分析,依據色譜圖中色譜峰的峰數、保留時間及峰面積比的特征對人體油脂、動物油脂的種屬進行鑒定。
再次,本發明所述甲基化-高效液相色譜法采用的衍生化試劑可選擇四甲基氫氧化銨。
本發明所述微量油痕的提取劑為丙酮。
本發明通過分析微量油脂所含脂肪酸甘油酯、高級脂肪酸的異同,將油脂檢材與比對參照物油脂樣品的對應特征進行綜合鑒定,其檢測結論準確,通用性強,操作方便。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特點。
(1)可以鑒別作案工具上遺留的微量油脂與比對樣品的同一性,從而為推斷原始案件現場提供依據。
(2)可以鑒別刑事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現場遺留的微量油痕與比對樣品的同一性,從而為推斷案件性質提供依據。
(3)油痕檢材用量少,人體油脂檢材為400微克,汽油、柴油檢材為0.1ul/ml。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說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不僅局限于下列內容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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