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及其信息呈現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400046.9 | 申請日: | 2011-12-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6298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2-08 |
| 發明(設計)人: | 張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聯想(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17/30 | 分類號: | G06F17/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11105 | 代理人: | 安之斐,王娟 |
| 地址: | 100085***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及其 信息 呈現 方法 | ||
1.一種信息呈現方法,應用于一電子設備,包括:
獲得一目的地和一出發地;
獲得至少一種交通方式;
對于所述至少一種交通方式中的每種交通方式,確定從所述出發地到所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第一路徑;
至少呈現第二路徑,所述第二路徑為與所述每種交通方式相對應的第一路徑中耗時最短的路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呈現方法,其中,所述目的地僅表示一個地理地點。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呈現方法,其中,所述出發地為一個地理地點,所述目的地表示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具有相同的名稱或標識,
其中,對于每種交通方式確定從所述出發地到所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第一路徑包括:對于每種交通方式,
對于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中的每個地理地點,確定從所述出發
地到該地理地點耗時最短的第三路徑;以及
在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中,確定以該種交通方式從所述出發地到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耗時最短的第一路徑,所述第一路徑為與每個地理地點相對應的所述第三路徑中耗時最短的路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信息呈現方法,其中,
在第一種交通方式下,從出發地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路徑對應于第一物理地點,并且耗時為第一最短時間;
在與第一種交通方式不同的第二種交通方式下,從出發地點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路徑對應于第二物理地點,并且耗時為第二最短時間,第一物理地點與第二物理地點相同或不同,第一最短時間與第二最短時間相同或不同。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呈現方法,其中,
至少呈現第二路徑包括:
對于所述至少一種交通方式中的至少一部分中的每種交通方式,呈現與該種交通方式相對應的第一路徑;
突出所呈現的第一路徑中耗時最短的路徑,即第二路徑。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呈現方法,其中,
在確定耗時最短的路徑時考慮以下至少一種因素:限行因素、堵車因素、限速因素、以及天氣因素,
其中,通過網絡從服務器獲得關于限行、堵車的信息。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信息呈現方法,其中,所述至少一種交通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一項:步行、自駕車、僅乘坐公交車、僅乘坐地鐵、乘坐地鐵和公交。
8.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目的地獲取部件,用于獲得目的地;
出發地獲取部件,用于獲得出發地;
交通方式確定部件,用于獲得可供使用的至少一種交通方式;
第一路徑確定部件,用于對于每種交通方式確定從所述出發地到所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第一路徑;以及
路徑輸出部件,用于至少呈現第二路徑,所述第二路徑為與所述每種交通方式相對應的第一路徑中耗時最短的路徑。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出發地為一個地理地點,所述目的地表示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具有相同的名稱或標識,
其中,所述第一路徑確定部件包括:
第三路徑確定部件,用于在每種交通方式下,對于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中的每個地理地點,確定從所述出發地到該地理地點耗時最短的第三路徑;以及
第三路徑挑選部件,用于在每種交通方式下,在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中,確定以該種交通方式從所述出發地到所述多個不同的地理地點耗時最短的第一路徑,所述第一路徑為與作為目的地的每個地理地點相對應的所述第三路徑中耗時最短的路徑。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
在第一種交通方式下,從出發地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路徑對應于第一物理地點,并且耗時為第一最短時間;
在與第一種交通方式不同的第二種交通方式下,從出發地點到目的地耗時最短的路徑對應于第二物理地點,并且耗時為第二最短時間,第一物理地點與第二物理地點相同或不同,第一最短時間與第二最短時間相同或不同。
11.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
路徑輸出部件包括:
路徑呈現部件,其對于所述至少一種交通方式中的至少一部分中的每種交通方式,呈現與該種交通方式相對應的第一路徑;
突出呈現部件,其突出所呈現的第一路徑中耗時最短的路徑,即第二路徑。
12.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子設備,其中,所述至少一種交通方式包括以下至少一項:步行、自駕車、僅乘坐公交車、僅乘坐地鐵、乘坐地鐵和公交。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聯想(北京)有限公司,未經聯想(北京)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400046.9/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設備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介質、信息復制裝置和信息復制方法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裝置、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再現方法、信息記錄程序、信息再現程序、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記錄設備、信息重放設備、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以及信息記錄介質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重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以及信息重放設備
- 信息存儲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回放方法、信息記錄設備和信息回放設備
- 信息記錄介質、信息記錄方法、信息記錄裝置、信息再現方法和信息再現裝置
- 信息終端,信息終端的信息呈現方法和信息呈現程序
- 信息創建、信息發送方法及信息創建、信息發送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