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生活垃圾制備活性炭的方法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93021.0 | 申請日: | 2011-12-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30221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6-05 |
| 發明(設計)人: | 孟憲清 | 申請(專利權)人: | 孟憲清 |
| 主分類號: | C01B31/10 | 分類號: | C01B31/10;B09B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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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222113 江蘇省連***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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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生活 垃圾 制備 活性炭 方法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廢棄物資源化再利用技術領域,更具體地說是一種用生活垃圾制備活性炭的技術方法。
背景技術
傳統生活垃圾的處理一般有焚燒、填埋,也有使用生活垃圾制造建筑材料比如磚的,也有報道關于使用生活垃圾分離提取各種有價物質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新的垃圾回收方法及一種工業生產生活用品——活性碳,利用本技術方法不僅實現了垃圾的無害化處理,所生產的活性碳不僅中空豐富達50%以上,而且分布均勻。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將生活垃圾剔除金屬、沙石等雜質,洗去泥土,曬干、粉碎,用100目網篩過篩,并混合均勻,加熱至400—900℃,并保持10—60分鐘,以析出熱解物。加入粘結劑并充分攪拌,根據需要制成一定規格的條塊送入溫度為600—1500℃的管式焙燒爐中,通入水蒸氣活化一定時間后,冷卻即得活性炭。
具體實施方式
將生活垃圾先進行分揀,將其中的金屬、水泥、石塊等剔除,用水清洗去泥土等雜物,晾干或者烘干,用粉碎機粉碎,并用100目篩過篩,混合均勻,密閉或者在氮氣保護下加熱至500℃,并保持60分鐘,以使碳、塑料熱解物等充分析出,然后冷卻至常溫,再一次粉碎、過篩,混合均勻,加入原料重量的5—10%粘結劑,混合均勻,根據需要制成一定規格的條塊送入溫度為800℃的管式焙燒爐中,通入水蒸氣活化30分鐘后,冷卻即得活性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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