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內容分發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79534.6 | 申請日: | 2011-11-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23250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7 |
| 發明(設計)人: | P·蒙塔諾斯 | 申請(專利權)人: | 微軟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8 | 分類號: | 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顧嘉運 |
| 地址: | 美國華*** | 國省代碼: | 美國;US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內容 分發 系統 | ||
1.一種內容分發系統(10),包括:
被配置成創建內容項(50)的內容創建服務(22),所述內容項(50)包括內容數據(52)和將所述內容項(50)與具有不同內容數據的任何內容項區分開來的唯一內容標識符(54);
兩個或更多不同的內容源服務(32),其被配置成分發由所述內容創建服務(32)創建的所述內容項(50);以及
參與網絡網格(42)的兩個或更多對等設備(44),每一個對等設備(44)被配置成在具有特定唯一內容標識符的所需內容項的各部分(50a-50f)可供從一個或多個其他對等設備傳送的情況下從所述一個或多個其他對等設備下載所述所需內容項的那些部分,并且每一個對等設備(44)被配置成在所述所需內容項的各部分不可供從所述一個或多個其他對等設備(44)傳送的情況下從所述兩個或更多不同的內容源服務(32)中的一個或多個下載所述所需內容項的那些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容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容創建服務被配置成創建具有唯一內容標識符的內容項,所述唯一內容標識符具有128位或更長的隨機生成的數字的形式。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容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容創建服務被配置成創建具有唯一內容標識符的內容項,所述唯一內容標識符被表達成十六進制字符串32個字符或更長。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容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被配置成維護在所述兩個或更多對等設備中的每一個上可用的內容項的目錄的網絡網格測繪服務器。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內容分發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被配置成響應于對內容項的請求將新參與者定向到所述網絡網格的網格參與服務器。
6.一種通過參與網絡網格的計算設備來下載內容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如果具有特定唯一內容標識符的所需內容項的各部分可供從參與所述網絡網格的一個或多個對等設備傳送,則從可從其獲取所述所需內容項的那些部分的所述對等設備中的一個或多個下載(614)所述所需內容項的那些可用部分;以及
如果具有所述特定唯一內容標識符的所需內容項的各部分不可供從參與所述網絡網格的一個或多個對等設備傳送,則從一個或多個內容源服務下載(622)所述所需內容項的那些不可用部分。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特定唯一內容標識符將所述所需內容項與具有與所述所需內容項不同的內容數據的內容項區分開來,并且所述特定唯一內容標識符是相同的而不管所述所需內容項所源自的內容源服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從一個或多個內容源服務下載所述所需內容項的不可用部分包括從兩個或更多不同的內容源服務下載所述所需內容項的不同部分。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查詢網格地圖以確定所述所需內容項是否可供傳送。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查詢參與所述網絡網格的各個對等設備以確定所述所需內容項是否可供傳送;以及
響應于所述所需內容項的各部分不可供從一個或多個對等設備傳送的初始指示來請求參與所述網絡網格的各個對等設備更新網格地圖。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微軟公司,未經微軟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379534.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帶釘耙的吸塵器吸頭
- 下一篇:一種銅設備酸洗緩蝕劑及其制造方法
- 內容再現系統、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提供裝置、內容再現程序和內容提供程序
- 內容記錄系統、內容記錄方法、內容記錄設備和內容接收設備
- 內容服務系統、內容服務器、內容終端及內容服務方法
- 內容分發系統、內容分發裝置、內容再生終端及內容分發方法
- 內容發布、內容獲取的方法、內容發布裝置及內容傳播系統
- 內容提供裝置、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
- 內容傳輸設備、內容傳輸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發送設備、內容發送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內容再現程序及內容提供系統
- 內容記錄裝置、內容編輯裝置、內容再生裝置、內容記錄方法、內容編輯方法、以及內容再生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