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兩個彼此鉸接的車輛之間的過渡部的過道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77955.5 | 申請日: | 2011-11-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76641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V·云克;T·恩格爾 | 申請(專利權)人: | 許布奈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1D17/20 | 分類號: | B61D17/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吳鵬;馬江立 |
| 地址: | 德國*** | 國省代碼: | 德國;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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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兩個 彼此 鉸接 車輛 之間 過渡 過道 | ||
1.一種在兩個尤其通過中間緩沖聯接器彼此鉸接的車輛(2、3)之間的過渡部的過道,其中,所述過道(1)包括踏板(6)和兩個底板(4、5),其中,每個底板(4、5)布置在所述車輛(2、3)的端側上,其中,所述踏板(6)平放在所述底板(4、5)上,其中,為了使所述踏板(6)相對于所述底板(4、5)對中,沿通行方向看在所述過道的底面上在所述過道(1)的兩側分別設有一定中心件(10),其中,所述定中心件(10)一方面鉸接在所述踏板(6)上,另一方面分別在端側鉸接在各個車輛部件(2、3)上,其特征在于,在每個定中心件(10)上分別設有至少一個支撐元件(40)用以把每個底板(4、5)壓緊在所述踏板(6)上,其中,所述底板(4、5)鉸接在所述車輛(2、3)的端側上,其中,所述踏板(6)由彈性易屈的材料、例如聚氨酯形成。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4、5)通過折頁(4a、5a)與所述車輛的端側相連接。
3.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中心件(10)設計為剪式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中心件(10)設計為雙剪式結構。
5.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中心件(10)在至少一個端部上通過球形支承件(11)與所述車輛部件(2、3)連接。
6.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元件(40)利用預應力保持在所述底板(4、5)的底面上。
7.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元件(40)設計為彈性元件。
8.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元件包括在端側具有頭部(41)的彈簧臂,所述頭部抵靠在所述底板(4、5)的底面上。
9.根據上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設有聯接裝置(20)以使連接踏板(6)與定中心件以能拆松的方式相連接,其中,所述聯接裝置(20)具有用于拆松定中心件(10)和踏板(6)之間的連接結構的部件(31),所述部件能從車輛內部接近,其中,兩個所述聯接裝置(20)中的至少一個通過浮動支承件與相應的定中心件(10)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聯接裝置(20)包括布置在所述踏板(6)的底面上的支座(21),其中,所述支座(21)與鎖定件(27)連接,其中,所述鎖定件(27)能通過布置在所述定中心件(10)上的鎖定裝置(28)而與所述定中心件(10)接合。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支座(21)具有支承所述鎖定件(27)的滑座(22)。
12.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座(22)以能橫向于車輛縱軸線移動的方式布置在所述支座(21)上。
13.根據權利要求9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座(22)在通過兩個導向板(23、24)形成的槽中被引導。
14.根據權利要求9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板(23、24)分別具有一橫向于車輛縱軸線延伸的長孔(23a、24a),所述長孔用于接納至少一個設置在所述滑座(22)上的導向銷(25)。
15.根據權利要求9至14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裝置(28)包括由所述定中心件(10)接納的鎖定齒(29),所述鎖定齒能被所述鎖定件(27)的周部上的相應的凹部(27a)所接納。
16.根據權利要求9至15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齒(29)受到彈簧(30)的加載。
17.根據權利要求9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齒(29)能夠抵抗所述彈簧(30)的力而從所述凹部(27a)中脫出。
18.根據權利要求9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過渡部的過道,其特征在于,為了抵抗所述彈簧的力而脫出,設有在所述踏板(6)的上側的區域內被引導的牽引繩(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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