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建立定向推送的方法、服務器和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69186.4 | 申請日: | 2011-11-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124254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29 |
| 發明(設計)人: | 楊曉玲;薛立宏;楊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29/06 | 分類號: | H04L29/06;H04L29/08 |
| 代理公司: |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專利商標事務所 11038 | 代理人: | 曾暉 |
| 地址: | 100032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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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立 定向 推送 方法 服務器 裝置 | ||
1.建立定向推送的服務器,包括:
用戶信息管理單元,配置于建立用戶手機號碼與帳號信息的對應關系;
關系分析單元,配置于設置關系判斷門限,接收手機終端的通信記錄,判斷通信記錄中的通信頻率和/或單次通話時長是否達到關系判斷門限,如果是,將該通信記錄的聯系人納入好友列表;
關系處理單元,耦合于用戶信息管理單元和關系分析單元,根據推送列表中聯系人的手機號碼查詢對應的帳號信息,當根據帳號信息判斷用戶與聯系人屬于同一設定范圍時,則分別通知用戶和聯系人,建立與對方的對應關系,以相互進行定向推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服務器,其中:
所述關系處理單元在判斷用戶與聯系人不屬于同一設定范圍時,分別通知用戶和聯系人,用戶與聯系人分別邀請對方加入自己所在的范圍,以建立與對方的對應關系并進行定向推送。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服務器,其中:
所述用戶信息管理單元獲取用戶訪問請求中攜帶的帳號信息,并且用戶訪問請求經過WAP網關轉發而攜帶了用戶手機號碼,因此用戶信息管理單元獲取帳號信息和手機號碼之間的對應關系;或者用戶登陸網站設置該對應關系。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服務器,其中:
所述通信記錄包括通話記錄和短信記錄,如果通信方式為通話,則在該通信記錄中包括與用戶有通話溝通的聯系人手機號碼、通話開始時間、通話結束時間以及日期;如果通信方式為短信,則在該通信記錄中包括與用戶有短信溝通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以及接收短信的日期。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服務器,其中:
單次通話時長是計算出一定時間內,用戶與某個聯系人之間單次通話時長的平均值;
通信頻率是如下至少之一:
在一定時間內,用戶與某個聯系人之間的通話次數;
在一定時間內,用戶與某個聯系人之間相互發送并回復過短信,并且用戶或聯系人單方發送和接收的短信次數;
在一定時間內,用戶向多個聯系人群發短信的次數,其中,將聯系人的人數看作是發送短信的次數,群發短信是用戶同時向多個聯系人發送內容相同的短信,或者不同時發送,但發送的內容相同。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服務器,其中:
所述關系分析單元還進行推送列表的排重,即將根據不同條件篩選出的多個相同聯系人剔除成為一個聯系人。
7.建立定向推送的裝置,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所述服務器。
8.建立定向推送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手機終端內置的客戶端獲取通信記錄,將所述通信記錄發送到服務器;
由服務器判斷通信記錄中的通信頻率和/或單次通話時長是否達到已設置的關系判斷門限,如果是,將該通信記錄的聯系人納入推送列表;
根據推送列表中聯系人的手機號碼查詢對應的帳號信息,當根據帳號信息判斷用戶與聯系人屬于同一設定范圍時,則分別通知用戶和聯系人,建立與對方的對應關系,以相互進行定向推送。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方法,其中,根據推送列表中聯系人的手機號碼查詢對應的帳號信息,還包括以下步驟:
當根據帳號信息判斷用戶與聯系人不屬于同一設定范圍時,分別通知用戶和聯系人,用戶與聯系人分別邀請對方加入自己所在的范圍,以建立與對方的對應關系并進行定向推送。
10.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方法,其中,根據推送列表中聯系人的手機號碼查詢對應的帳號信息,包括以下步驟:
服務器獲取用戶訪問請求中攜帶的帳號信息,并且用戶訪問請求經過WAP網關轉發而攜帶了用戶手機號碼,即服務器獲取帳號信息和手機號碼之間的對應關系;或者用戶登陸網站設置該對應關系。
11.根據權利要求8或9所述建立定向推送的方法,其中,獲取通信記錄,包括以下步驟:
如果通信方式為通話,則在該通信記錄中包括與用戶有通話溝通的聯系人手機號碼、通話開始時間、通話結束時間以及日期;
如果通信方式為短信,則在該通信記錄中包括與用戶有短信溝通的聯系人手機號碼、發送以及接收短信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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