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明膠-轉谷氨酰胺酶止血敷料和密封材料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65186.7 | 申請日: | 2007-12-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5296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奧萊恩·普里斯-布魯姆;艾沙伊·艾塔;納塔利·伊萊姆 | 申請(專利權)人: | 生命連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15/32 | 分類號: | A61L15/32;A61L15/42;A61L15/44;A61F13/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陶貽豐;鄭霞 |
| 地址: | 以色列*** | 國省代碼: | 以色列;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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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明膠 谷氨酰胺 止血 敷料 密封材料 | ||
1.一種組合物,包含明膠和轉谷氨酰胺酶的組合,其中所述明膠的量和所述轉谷氨酰胺酶的量的比率足以減少哺乳動物創傷的流血,其中所述明膠沒有經歷熱致可逆凝膠化,且其中所述明膠是從動物來源、重組來源或其組合生產的。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明膠已經被修飾以具有降低的溶膠-凝膠轉變溫度或者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添加劑以降低所述明膠的溶膠-凝膠轉變溫度,以便于所述明膠在低于標準動物明膠的天然溶膠-凝膠轉變溫度的溫度與轉谷氨酰胺酶形成溶液。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轉谷氨酰胺酶作為轉谷氨酰胺酶組合物的一部分被加入,并且明膠與轉谷氨酰胺酶組合物的重量比率在從1∶1至100∶1的范圍內。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轉谷氨酰胺酶組合物具有至少約200U/gm轉谷氨酰胺酶的比活性水平。
5.如權利要求2-4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轉谷氨酰胺酶包括除了血液來源的凝血因子XIII之外的植物、重組、動物或微生物來源的轉谷氨酰胺酶且其中所述明膠包括具有至少約250布盧姆的高分子量明膠。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還包含增塑劑。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增塑劑選自由多元醇、蔗糖、三乙醇胺、間苯二酚、硫二甘醇、甲苯磺酸的鈉鹽、丁二醇、硝酸脲、硫脲、脲、谷氨酸、天冬氨酸、纈氨酸、甘氨酸、KSCN、KI和LiBr組成的組。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多元醇包括甘油、木糖醇和山梨糖醇。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增塑劑包括脲、丙三醇或山梨糖醇的至少一種,并且其中丙三醇的濃度比率范圍是從0.5∶1至5∶1的丙三醇∶明膠,重量/重量;任選地從1∶1至2∶1的丙三醇∶明膠,重量/重量;其中山梨糖醇的濃度比率范圍任選地是從0.5∶1至5∶1的山梨糖醇∶明膠,重量/重量;或任選地從1∶1至3∶1的山梨糖醇∶明膠,重量/重量;其中脲的濃度比率范圍任選地是從1∶2至2∶2的脲∶明膠,重量/重量。
10.如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選自由pH調節劑、還原劑和離子濃度調節劑組成的組的調節劑。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pH調節劑提供從1.5至5.0或從7.0至9.0的范圍內的pH。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一種或多種鹽;海藻糖糖類、甘露醇糖類或其他糖類以便噴霧干燥、冷凍干燥或其他蛋白干燥的穩定;或變性劑;或其組合。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變性劑選自由鹽酸胍和脲組成的組,且任選地其中濃度比率范圍是從1∶2至2∶2的GuHCl∶明膠,重量/重量;或任選地,其中濃度比率范圍是從0.5∶1至1∶1的脲∶明膠,重量/重量。
14.如權利要求9-13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還原劑選自由氯化鎂和氫醌組成的組;且任選地其中所述氫醌以從0.2M至0.5M的濃度存在于所述組合物的溶液中;或任選地其中所述濃度是從0.3M至0.4M;或任選地所述氯化鎂以從2M至4M的濃度存在于所述組合物的溶液中;或任選地其中所述濃度是從2.5M至3.5M。
15.如權利要求1-14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放熱劑,所述放熱劑任選地包括氯化鈣、其他鈣鹽、氯化鎂、金屬氧化物/沸石或其組合的一種或多種。
16.如權利要求15所述的組合物,其中對高出環境溫度的每一攝氏度的溫度增加,所述氯化鈣在溶液中以從0.2g至0.7g氯化鈣每mL所述組合物的量存在。
17.如權利要求1-16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還包含明膠特異性蛋白酶、蛋白酶抑制劑或另外的止血劑中的一種或多種。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另外的止血劑進一步包括白蛋白、膠原蛋白、纖維蛋白、凝血酶、殼聚糖、硫酸鐵或其他金屬硫酸鹽中的一種或多種。
19.一種止血的敷料或繃帶,包括權利要求1-18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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