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移動終端及其控制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62785.3 | 申請日: | 2011-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41440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5-17 |
| 發明(設計)人: | 金賢錫;李定石 | 申請(專利權)人: | LG電子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G06F3/0488 | 分類號: | G06F3/0488;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19 | 代理人: | 夏凱,謝麗娜 |
| 地址: | 韓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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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移動 終端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移動終端,包括:
無線通信單元,所述無線通信單元被構造成與至少一個其他終端無線的通信;
觸摸屏,所述觸摸屏被構造成顯示多個顯示對象;
感測單元,所述感測單元被構造成檢測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構造成移動和修改所述多個顯示對象的形狀,以反映檢測到的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的特征,
其中,當所述多個顯示對象包括特定指定對象時,所述控制器被進一步構造成僅移動和修改不是特定指定對象的顯示對象的形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當所述感測單元檢測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是在第一方向時,所述控制器被進一步構造成將多個對象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并且將被顯示為更接近所述第一方向的顯示對象的形狀改變為被更接近第二方向的顯示對象擠或壓,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當觀看所述移動終端的觸摸屏時,所述第一方向是向左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右,所述第一方向是向右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左,所述第一方向是向頂部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底部,或者所述第一方向是向底部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頂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顯示為更接近所述第一方向的顯示對象被顯示為比更接近所述第二方向的顯示對象更小。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運動包括所述移動終端的傾斜以及所述移動終端的傾斜的速度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之一。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特定指定對象包括已經被觸摸選擇的顯示對象、被指定為頻繁使用的顯示對象的顯示對象、以及在特定用戶指定區內包含的顯示對象中的至少之一。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進一步構造成不移動和修改鄰近所述特定指定對象的顯示對象的形狀,以便看起來所述特定指定對象正在物理地支持與所述特定指定對象鄰近的顯示對象的重量。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進一步構造成基于與檢測到的運動相反的檢測相反運動、在所述移動終端上的熱鍵的選擇、以及所述移動終端的搖動運動之一,將顯示對象返回到其原始位置和形狀。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移動終端,其中,所述控制器被進一步構造成以與檢測到的運動量相對應的量,移動和修改顯示對象的形狀。
10.一種控制移動終端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經由所述移動終端的無線通信單元,允許與至少一個其他終端的無線通信;
在所述移動終端的觸摸屏上顯示多個顯示對象;
經由所述移動終端的感測單元來檢測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以及
經由所述移動終端的控制器來移動和修改所述多個顯示對象的形狀,以反映檢測到的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的特征,
其中,當所述多個顯示對象包括特定指定對象時,所述移動和修改步驟僅移動和修改不是特定指定對象的顯示對象的形狀。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當感測步驟檢測到所述移動終端的運動是在第一方向時,所述移動和修改步驟將多個對象朝向所述第一方向移動,并且將被顯示為更接近所述第一方向的顯示對象的形狀改變為被更接近第二方向的顯示對象擠或壓,所述第二方向與所述第一方向相反。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當觀看所述移動終端的觸摸屏時,所述第一方向是向左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右,所述第一方向是向右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左,所述第一方向是向頂部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底部,或者所述第一方向是向底部且所述第二方向是向頂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顯示為更接近所述第一方向的顯示對象被顯示為比更接近所述第二方向的顯示對象更小。
14.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運動包括所述移動終端的傾斜以及所述移動終端的傾斜的速度或加速度中的至少之一。
15.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特定指定對象包括已經被觸摸選擇的顯示對象、被指定為頻繁使用的顯示對象的顯示對象、以及在特定用戶指定區內包含的顯示對象中的至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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