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61968.3 | 申請日: | 2011-11-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61543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7-11 |
| 發明(設計)人: | 范一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中投國潤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B1/98 | 分類號: | E04B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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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100101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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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附加 抗震 預制 復合 模塊 建筑 | ||
1.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所述的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包括建筑(2);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還包括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1);
所述的復合式模塊(1)之間相互連接形成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與建筑(2)結構的板梁連接形成整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復合式模塊(1)在建筑(2)的兩側單排豎向互相連接并在頂部水平搭接在一起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包覆建筑(2)的屋面并與之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所述的復合式模塊(1)在建筑(2)的兩側單排豎向互相連接在一起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的兩側分別與建筑(2)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復合式模塊(1)一側單排豎向互相連接,另一側為多排退臺互相連接在一起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的兩側分別與之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復合式模塊(1)單排豎向互相連接,包覆但懸空于建筑(2)屋頂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的兩側分別與之連接,包覆但懸空于屋頂形成所述的整體。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復合式模塊(1)兩側多排退臺互相連接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的兩側分別與之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復合式模塊(1)兩側多排互相連接而局部抽空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的兩側分別與之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復合式模塊(1)單排互相連接,圍合建筑(2)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周邊與之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組合體為單排或多排圍合建筑(2)并局部抽空所形成的組合體;
所述的組合體在建筑(2)的周邊與之連接形成所述的整體。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附加抗震預制復合式模塊的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的模塊(1)包括立方體、棱柱體、球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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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 一般建筑物構造;墻,例如,間壁墻;屋頂;樓板;頂棚;建筑物的隔絕或其他防護
E04B1-00 一般構造;不限于墻,例如,間壁墻,或樓板或頂棚或屋頂中任何一種結構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塊狀或板狀構件構成的結構
E04B1-16 .堆料結構,例如混凝土在現場以澆制或類似方法成型的結構,同時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構件,例如,永久性結構、由承重材料覆蓋的基礎
E04B1-18 .包含長形承重部件的結構,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結構;穹窿頂的結構;折板結構
E04B1-34 .特種結構,例如,用由桅桿結構或封閉的電梯井或樓梯間等塔式結構支承的懸吊或懸臂桿件;與彈性穩定性有關的特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