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元素終端以及通信系統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61132.3 | 申請日: | 2011-11-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6898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23 |
| 發明(設計)人: | 近藤美帆;中野正樹;松岡正 | 申請(專利權)人: | 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 |
| 主分類號: | H04L12/24 | 分類號: | H04L12/24;H04L29/06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楊謙;胡建新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元素 終端 以及 通信 系統 | ||
1.一種與通信網絡連接的元素終端,其特征在于,具有:
定時器值存儲部,存儲用于計數周期的定時器值,該周期是經由上述通信網絡向管理該元素終端的管理控制裝置發送連接請求的周期;
計數器,讀出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對該定時器值所表示的周期進行計數;
連接請求發送部,每當通過上述計數器對上述定時器值所表示的周期的計數結束時,經由上述通信網絡向上述管理控制裝置發送上述連接請求;
事件檢測部,檢測該元素終端中已發生的事件;以及
定時器值變更部,在通過上述事件檢測部檢測到事件的情況下,將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在到預定的最小值為止的范圍內變更為表示更短的周期的值,
在通過上述事件檢測部檢測到事件的情況下,上述連接請求發送部進而經由上述通信網絡向上述管理控制裝置發送上述連接請求,
在經由上述通信網絡從上述管理控制裝置接收到表示沒有處理請求的消息的情況下,上述定時器值變更部將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在到預定的最大值為止的范圍內變更為表示更長的周期的值。
2.如權利要求1記載的元素終端,其特征在于,
在經由上述通信網絡從上述管理控制裝置接收到包含處理請求在內的消息的情況下,上述定時器值變更部將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在到預定的最小值為止的范圍內變更為表示更短的周期的值。
3.如權利要求1或2記載的元素終端,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第一常數存儲部,該第一常數存儲部中與用于識別在該元素終端中發生的各個事件的事件ID建立對應地存儲第一常數,該事件的重要度越高則該第一常數表示為越長的值,
在通過上述事件檢測部檢測出事件的情況下,上述定時器值變更部從上述第一常數存儲部抽出與該事件的事件ID建立了對應的第一常數,將從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減去了所抽出的第一常數后得到的值作為變更后的定時器值來存儲在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
4.如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記載的元素終端,其特征在于,
還具備第二常數存儲部,該第二常數存儲部中與用于識別該元素終端中發生的各個事件的事件ID建立對應地存儲第二常數,該事件的重要度越高則該第二常數表示為越長的值,
在通過上述事件檢測部檢測到事件的情況下,上述定時器值變更部從上述第二常數存儲部抽出與該事件的事件ID建立了對應的第二常數,將抽出的第二常數加上到本次的事件發生之前的期間已累積的第二常數的累積值,在加算后的上述累積值為預定的閾值以上的情況下,將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在到預定的最小值為止的范圍內變更為表示更短的周期的值。
5.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記載的元素終端,其特征在于,
在經由上述通信網絡接收到表示從上述管理控制裝置沒有處理請求的消息的情況下,上述定時器值變更部將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恢復為預定的最大值。
6.如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記載的元素終端,其特征在于,
在經由上述通信網絡接收到表示從上述管理控制裝置沒有處理請求的消息的情況下,上述定時器值變更部將上述定時器值存儲部內的定時器值在到預定的最大值為止的范圍內逐漸變更為表示更長的周期的值。
7.一種通信系統,其特征在于,具備:
多個元素終端,與第一通信網絡連接;
管理控制裝置,與第二通信網絡連接,對上述多個元素終端中的各元素終端進行管理及控制;以及
訪問控制裝置,與上述第一通信網絡以及上述第二通信網絡連接,
上述訪問控制裝置許可從連接于上述第一通信網絡的通信設備開始的、連接于上述第一通信網絡的通信設備與連接于上述第二通信網絡的通信設備之間的通信,另一方面,禁止從連接于上述第二通信網絡的通信設備開始的、連接于上述第一通信網絡的通信設備與連接于上述第二通信網絡的通信設備之間的通信,
上述多個元素終端中的各元素終端是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記載的元素終端。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未經株式會社日立制作所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1110361132.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