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自行車的轉矩驅動的自動變速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56063.7 | 申請日: | 2011-10-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83779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12-26 |
| 發明(設計)人: | 譚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譚國強 |
| 主分類號: | B62M9/10 | 分類號: | B62M9/10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劉佳斐;蔡勝利 |
| 地址: | 中國香港***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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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自行車 轉矩 驅動 自動 變速 設備 | ||
1.一種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外殼;
轉矩傳感器,其配置成檢測由所述自行車的軸上的踏板所產生的轉矩;
身體力量選擇器,其具有多個結構,所述結構配置成改變檔位的變化速度;
斜度傳感器,其布置在所述外殼內,所述斜度傳感器在其下端處具有配重,以根據所述外殼被布置于的斜坡來維持所述斜度傳感器相應于變化的外殼的傾斜度的位置;
前部和后部換檔驅動機構,其配置成控制前部鏈輪組件和后部鏈輪組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轉矩傳感器被配置成移動轉矩變化輸出環,以控制滑車的運動。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滑車包括推動臂,該推動臂被配置成按多個方向設置推動軸以控制擺動臂的動量的大小,從而接收軸被配置成通過分別轉動用于控制前部鏈輪組件的盤和用于控制后部鏈輪組件的盤來按不同速度改變檔位。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斜度傳感器被配置成,當斜度值為正時卡子防止齒條塊執行任何檔位改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齒輪推進器,其直接和獨立地致動所述齒條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前部和后部換檔驅動機構被配置成通過配重、齒輪組件、前部換檔齒輪、一個或多個繼動齒輪和前部換檔控制盤來驅動所述前部鏈輪組件的轉動;以及
以通過齒條塊、接收齒輪、一個或多個繼動齒輪和所述前部換檔控制盤來驅動所述后部鏈輪組件的轉動。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空氣阻尼室,所述空氣阻尼室設置在所述轉矩傳感器內,從而當所述踏板上的轉矩減小為零時抑制所述軸的運動。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設置在所述推動軸的上端處的上部齒輪固定塊和設置在所述推動軸的下端處的下部齒輪固定塊,從而所述推動軸的位移被所述上部齒輪固定塊和所述下部齒輪固定塊約束。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把手,其配置成保持鏈條,以便將導板移位至最小鏈輪的位置以為重新布置所述鏈條提供更多空間。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附接至所述斜度傳感器的配重吊架上的配重。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釋放件,其將所述配重吊架的下部分與所述配重吊架的上部分分開。
12.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一個或多個凹穴,其被配置成將所述配重保持在適當位置。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蓋,其利用防塵板條來密封所述外殼,以便防止異物進入到所述外殼中。
14.根據權利要求13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外殼和蓋一起被安裝到框架中,從而所述蓋上的槽與所述框架的內壁上的導向件接合以固定所述外殼在所述框架中的位置。
1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抗反轉設備,其被配置成當施加到所述軸上的轉矩減小時防止所述踏板的反轉。
16.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供自行車使用的自動變速設備,其特征在于,
所述凸輪被配置成具有由平衡擺動配重平衡的其定向,從而所述凸輪具有與所述平衡擺動配重配合的有不同半徑的多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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