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飛機失速改出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40832.4 | 申請日: | 2011-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5019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6-20 |
| 發明(設計)人: | 梅鶴生;郝新超;孟慶功;錢敏;程凱;李希巖;于雷;張璞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上海飛機設計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B64D17/80 | 分類號: | B64D17/8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11256 | 代理人: | 樓仙英;徐年康 |
| 地址: | 200120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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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飛機 失速 裝置 | ||
1.一種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可在飛機失速試驗中替換原有的飛機尾椎,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
外殼,其與被替換的飛機尾椎形狀相同;
出傘機構,其位于所述外殼的內部后上方,所述出傘機構中放置有失速傘;
承力支座,其位于所述外殼內部后側并與所述出傘機構連接,該承力支座能夠將所述出傘機構的載荷傳遞到所述改出裝置的外殼上;
多根長桁桿,其從所述外殼內側表面伸出,并向失速裝置與機身的連接部位延伸,所述長桁桿能夠與所述機身的承力結構連接,以將改出裝置外殼上的載荷傳遞到機身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傘機構還包括拋傘部件,所述拋傘部件通過爆炸螺栓與所述承力支座連接。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承力支座內部中間開設凹槽,在凹槽側壁兩邊成對地設置筋板。
4.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傘機構為彈射炮筒。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飛機失速改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的外殼由鋼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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