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一種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1110338481.3 | 申請日: | 2011-10-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84983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張河魯 | 申請(專利權)人: | 廈門金寶萊整體家居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4C1/08 | 分類號: | B24C1/08;B24C5/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市首創(chuàng)君合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5204 | 代理人: | 連耀忠 |
| 地址: | 361000 福建***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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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凸顯 原木 制品 紋路 加工 方法 | ||
1.一種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A,對白坯原木板材進行第一次補土,以填充原木板材的縫隙;
B,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進行第一次打磨;
C,對白坯板材表面進行噴砂,使白坯表面的紋路凸顯,噴砂的噴出壓力是6-8公斤,噴砂的砂顆粒是60-100目;
D,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進行第二次打磨;
E,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噴涂封閉漆,并待該封閉漆干燥;
F,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進行第二次補土;
G,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第一次噴涂開放漆,并待該開放漆干燥;
H,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進行第三次補土;
I,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第二次噴涂開放漆,并待該開放漆干燥;
J,對白坯原木板材表面第三次噴涂開放漆,并待該開放漆干燥。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E中所述封閉漆的厚度是一個半十字架的厚度。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E中所述封閉漆的稀釋濃度為12秒。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噴砂出口與所述白坯板材表面相距50-60cm。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G中所述開放漆的厚度是一個十字架的厚度。
6.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G中所述開放漆的稀釋濃度為14秒。
7.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I中所述開放漆的厚度是二個十字架的厚度。
8.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凸顯原木制品紋路的加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I中所述開放漆的稀釋濃度為1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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