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支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29263.3 | 申請日: | 2011-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16915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03 |
| 發明(設計)人: | 劉力維 | 申請(專利權)人: |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M11/04 | 分類號: | F16M1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陳小雯 |
| 地址: | 中國臺*** | 國省代碼: | 中國臺灣;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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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支撐 裝置 | ||
1.一種支撐裝置,其用以支撐不同尺寸的電子裝置,其中該電子裝置包括第一側邊以及第二側邊,該支撐裝置包括:
本體,其包括:
主固定裝置,包括:
第一定位導槽;
第一定位柱,其位于該第一定位導槽內,且用以與該第一側邊接觸;
至少一個第一定位孔,其與該第一定位導槽連接,并且為配合該電子裝置的尺寸,該第一定位柱置于該至少一個第一定位孔中的一第一定位孔內;
第一移動導槽;及
第一移動柱,其位于該第一移動導槽內,且用以與該第二側邊接觸,由此將該電子裝置固定于該第一定位柱與該第一移動柱之間;以及
下固定裝置,其位于該主固定裝置下方,且用以承載該電子裝置;以及
支撐底座,用以支撐該本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主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一卡勾以及第一彈性件,其中該第一卡勾以及該第一彈性件皆位于該本體的一背面,且該第一彈性件分別與該第一卡勾以及該第一移動柱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本體還包括輔助固定裝置,其位于該主固定裝置與該支撐底座之間。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輔助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二定位導槽、第二定位柱以及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孔,其中該第二定位柱位于該第二定位導槽內,且用以與該第一側邊接觸,該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孔與該第二定位導槽連接,為配合該電子裝置的尺寸,該第二定位柱置于該至少一個第二定位孔中的一第二定位孔內。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輔助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二移動導槽以及第二移動柱,其中該第二移動柱位于該二移動導槽內,且用以與該第二側邊接觸。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輔助固定裝置還包括第二卡勾以及第二彈性件,其中該第二卡勾與該第二彈性件皆位于該背面,且該第二彈性件分別與該第二卡勾以及該第二移動柱連接。
7.如權利要求2或6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下固定裝置還包括至少一移動導槽以及至少一個支撐柱,其中該至少一個支撐柱位于該移動導槽內。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承載板設有多個凸出平臺,該多個凸出平臺分別位于與該第一定位導槽、該第一移動導槽、該第二定位導槽、該第二移動導槽、該第一定位導槽、該第一移動導槽以及該至少一移動導槽相對的位置。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主固定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緩沖區,為配合該電子裝置的尺寸,該第一移動柱能置于該至少一個緩沖區中的一緩沖區內。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下固定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第三定位孔,其與該至少一移動導槽連接,且為配合該電子裝置的尺寸,該至少一個支撐柱置于該至少一個第三定位孔中的一第三定位孔內。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支撐底座包括承載板以及支撐單元,其中該承載板用以與該本體結合,該支撐單元用以支撐該本體以及該承載板。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承載板設有多個凸出平臺,該多個凸出平臺分別位于與該第一定位導槽、該第一移動導槽、該第二定位導槽、該第二移動導槽以及該至少一移動導槽相對的位置。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承載板與該支撐單元一體成型結合。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支撐底座還包括連接裝置,其中該承載板與該支撐單元通過該連接裝置結合。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支撐裝置,其中該主固定裝置還包括至少一個緩沖區,為配合該電子裝置的尺寸,該第一移動柱能置于該至少一個緩沖區中的一緩沖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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