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導光板與背光源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28120.0 | 申請日: | 2011-10-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76649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5-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天馬微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6/00 | 分類號: | G02B6/00;F21S8/00;F21V8/00;F21V7/22;F21Y10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駱蘇華 |
| 地址: | 201201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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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導光板 背光源 | ||
1.一種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包括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上表面并用于放置光學膜片的凹槽;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邊緣并用于放置光源的通孔。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還包括用于放置光源柔性電路板的溝槽,所述通孔設置在所述溝槽內,所述光源柔性電路板與所述光源焊接在一起。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柔性電路板通過膠條黏貼在所述溝槽底部,所述溝槽的深度等于或大于所述光源柔性電路板與所述膠條的厚度。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溝槽的深度大于或等于0.08毫米且小于或等于0.3毫米。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的厚度大于或等于0.2毫米且小于或等于1.5毫米。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深度等于或大于所述光學膜片的厚度。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深度大于或等于0.165毫米且小于1.0毫米。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上光源所在的邊緣側設置開口,所述開口用于光源柔性電路板與主柔性電路板的連接。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的凹槽外沿與所述光學膜片凸部相對應處設置多個相匹配的第一缺口,或者所述導光板的凹槽外沿與所述光學膜片凹部相對應設置多個突出部。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缺口為長方形。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缺口的長度大于或等于0.5毫米且小于或等于3.0毫米,所述第一缺口的寬度大于或等于0.35毫米且小于或等于1.0毫米。
12.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的凹槽外沿還設置有放置膠帶并與所述膠帶匹配的第二缺口,所述第二缺口比所述第一缺口淺,所述第一缺口設置于所述第二缺口范圍內。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導光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缺口的深度大于或等于0.05毫米且小于或等于0.2毫米。
14.一種背光源,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權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項所述的導光板、光學膜片、光源和底框,其中:所述導光板的下表面設置在所述底框上,所述底框包括反射層和金屬層,所述反射層與所述導光板相鄰;所述光學膜片設置在所述導光板的凹槽中。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通過膠帶固定在所述底框上。
16.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層的材料包括: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和聚乙烯纖維。
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層的厚度范圍包括:0.1毫米~0.4毫米。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層的材料包括:鐵或鐵合金。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層的厚度范圍包括:0.1毫米~0.3毫米。
20.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層和所述金屬層之間設置一層膠。
21.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多個LED,且所述多個LED集成為一個燈條。
22.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框的四個角分別設置一個凹槽。
23.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背光源,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上表面與所述導光板的上表面之間的高度差范圍包括:-0.3毫米~0.3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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