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26955.2 | 申請日: | 2011-10-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65602A | 公開(公告)日: | 2013-04-24 |
| 發明(設計)人: | 林傳根 | 申請(專利權)人: | 冠捷投資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9G5/00 | 分類號: | G09G5/00;G08B21/24;G02B27/2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漢德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28 | 代理人: | 莊一方 |
| 地址: | 中國香港尖沙*** | 國省代碼: | 中國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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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偵測 提示 使用者 觀賞 位置 顯示器 | ||
1.一種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包括:
一顯示屏幕,用于顯示影像,而在顯示三維影像時會有一可視角度的限制;
一第一超聲波偵測器,設置于該顯示屏幕的上方中央處,用于偵測使用者位置是否在該可視角度的左右視角及上視角的限制內并輸出偵測結果;
一第二超聲波偵測器,設置于該顯示屏幕的下方中央處,用于偵測使用者位置是否在該可視角度的左右視角及下視角的限制內并輸出偵測結果;以及
一控制模塊,電連接該顯示屏幕、該第一及該第二超聲波偵測器,用于在偵測到該顯示屏幕顯示三維影像時,啟動該第一及該第二超聲波偵測器,并在收到該第一及該第二超聲波偵測器的偵測結果且判斷使用者位置超出該可視角度的限制時,控制該顯示屏幕在顯示的影像上疊印顯示一提示信息以提示使用者移動位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其中,該控制模塊還在判斷使用者位置超出該可視角度的限制且該顯示屏幕顯示該提示信息超過一預設時間或一預設次數時,控制該顯示屏幕停止顯示該提示信息。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其中,該顯示器還包括:
一視頻傳輸接口,用于接收視頻輸入;以及
一視頻處理器,電連接該視頻傳輸接口、該控制模塊及該顯示屏幕,用于對輸入的視頻進行影像處理后輸出至該顯示屏幕顯示對應的影像,所述影像處理包括將收到的該控制模塊產生的該提示信息疊加到輸出的視頻,使該顯示屏幕在顯示的影像上疊印顯示該提示信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其中,該控制模塊包括:
一微處理器,電連接該視頻傳輸接口、該第一及該第二超聲波偵測器,用于在偵測到該視頻傳輸接口輸入的視頻為三維視頻時,判斷該顯示屏幕顯示三維影像而啟動該第一及該第二超聲波偵測器,并在收到該第一及該第二超聲波偵測器的偵測結果且判斷使用者位置超出該可視角度的限制時,產生一提示命令;以及
一屏幕上顯示產生器,電連接該微處理器及該視頻處理器,用于在收到該提示命令時,產生該提示信息至該視頻處理器。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其中,該視頻傳輸接口包括HDMI或DisplayPort傳輸接口。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其中,該顯示器包括電視、計算機屏幕或一體機計算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偵測與提示使用者觀賞位置的顯示器,其中,該顯示屏幕包括偏光式三維顯示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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