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21787.8 | 申請日: | 2011-10-2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90322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3-28 |
| 發明(設計)人: | 張文權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百納威爾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Q9/00 | 分類號: | B60Q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劉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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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汽車 安全 警示 功能 移動 終端 | ||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移動終端技術,特別涉及一種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
背景技術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高等級公路的建成,汽車數量也在成倍增長,并且汽車速度也越來越快,導致交通擁擠和高速行車,撞車事故也頻頻發生,交通安全問題日趨突出。為了保證安全行車,我國逐漸要求汽車具有在危險行車時進行安全控制的功能,以減少交通事故。例如,現有技術中,汽車上安裝了自動剎車裝置,該自動剎車裝置可以判斷汽車的車距是否安全,并在車距不是安全車距時,能夠自動控制汽車的剎車系統進行剎車,從而很好的實現了汽車自動剎車的功能,大大減少了汽車追尾事故。
但是,上述的汽車上安裝自動剎車裝置所存在的技術缺陷是,該自動剎車裝置的造價過于昂貴,不符合消費者的消費需求,若裝載在汽車上將影響汽車的競爭力;此外,汽車只有安裝了該自動剎車裝置才能夠具有所述自動剎車功能,若沒有安裝該自動剎車裝置則汽車不具有所述自動剎車功能,應用局限性高。
發明內容
本發明提供一種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現對汽車進行安全警示,不僅保證了汽車的行車安全,并且該移動終端成本低,應用范圍廣。
本發明提供一種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包括:信號接收單元、信號處理單元和安全警示單元;
所述信號接收單元,用于與裝載在汽車上的探測傳感器建立通信連接,并接收所述探測傳感器發送的探測信號;
所述信號處理單元,與所述信號接收單元連接,用于根據所述信號接收單元接收的探測信號得到所述探測傳感器所在的汽車與其他汽車之間的車距,并在所述車距小于預設的安全車距時,向所述安全警示單元發送警示控制指令;
所述安全警示單元,與所述信號處理單元連接,用于根據所述信號處理單元發出的警示控制指令,對汽車進行安全警示。
本發明的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通過利用移動終端對裝載在汽車上的探測傳感器所探測的信號進行分析,可以判斷汽車是否行車安全,并在汽車行車危險時自動對駕駛員發出警示,以提醒駕駛員采取剎車等安全措施;該方案中,由于是利用移動終端進行安全警示,從而不需要在汽車上安裝自動剎車裝置,可以仍然采用汽車上原有的剎車系統,既保證了行車安全,又大大降低了汽車成本;并且,只要汽車上具有探測傳感器,移動終端就可以和該探測傳感器建立通信連接,進行上述的汽車安全警示,即該移動終端可以在安裝有探測傳感器的汽車都適用,而不是只在一輛車適用,應用范圍較廣。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2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的應用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二;
圖4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中的調制脈沖產生流程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中的調制脈沖結構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中的信號處理外部中斷程序流程示意圖;
圖7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中的信號處理定時器溢出中斷程序流程示意圖;
圖8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中的信號處理主程序流程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1-信號接收單元;???12-信號處理單元;???13-安全警示單元;
14-啟動控制單元;???21-振蕩器;?????????22-放大隔離器;
11-光接收子單元;???112-聲接收子單元;??121-計算子單元;
122-存儲子單元;????123-比較子單元。
具體實施方式
本發明的主要技術方案在于,將移動終端與裝載在汽車上的探測傳感器綜合起來,通過利用移動終端對裝載在汽車上的探測傳感器所探測的信號進行分析,可以判斷汽車是否行車安全,并在汽車行車危險時自動對駕駛員發出警示,以提醒駕駛員采取剎車等安全措施。
下面通過附圖和具體實施例,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進一步的詳細描述。
圖1為本發明具有汽車安全警示功能的移動終端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一,本實施例中是以探測傳感器為防撞雷達為例進行說明,但是具體實施中,不一定采用防撞雷達,可以是雷達或者其他傳感器,只要靈敏度合乎要求就可以。如圖1所示,本實施例的移動終端包括信號接收單元11、信號處理單元12、安全警示單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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