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放電燈裝置無效
| 申請號: | 201110316461.6 | 申請日: | 2011-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47966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5-30 |
| 發明(設計)人: | 北栃直樹;鵜飼俊哉;岡本敏之;山下高史 | 申請(專利權)人: | 優志旺電機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J61/12 | 分類號: | H01J61/1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謝麗娜;關兆輝 |
| 地址: | 日本國東京*** | 國省代碼: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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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燈 裝置 | ||
1.一種放電燈裝置,由以下構成:高壓放電燈,在放電空間內具有一對主電極;起動輔助光源,僅在該高壓放電燈點燈起動時,向該放電空間放射紫外光;以及供電裝置,使該高壓放電燈及起動輔助光源點燈,其特征在于,
上述供電裝置在上述高壓放電燈點燈起動時產生起動用高壓,之后轉換到平常點燈用電壓,
上述起動輔助光源在上述起動用高壓下發光,但在平常點燈用電壓下不發光,
且上述起動輔助光源至少包括起動用稀有氣體、及作為發光物質的一氧化碳(CO)。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放電燈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起動輔助光源中,封入從0.1~5.0Torr選擇的一氧化碳(CO)。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放電燈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起動輔助光源以石英玻璃為容器,通過制造時的加熱時間調整一氧化碳(CO)的生成量。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放電燈裝置,其特征在于,上述起動輔助光源中含有碳化合物和氧化合物,通過放電獲得一氧化碳(CO)的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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