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光信號傳輸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12984.3 | 申請日: | 2011-10-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03051984B | 公開(公告)日: | 2017-09-12 |
| 發明(設計)人: | 朱松林;耿丹;何子安;張偉良;印永嘉;郭勇;黃新剛;張德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Q11/00 | 分類號: | H04Q11/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11240 | 代理人: | 余剛,梁麗超 |
| 地址: | 518057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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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號 傳輸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光信號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在第一光網絡系統與共存系統存在拉曼效應串擾的情況下,在以所述共存系統的上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區間外,設置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上行波長,在以所述共存系統的下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區間外,設置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下行波長;
使用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上行波長和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下行波長進行光信號傳輸。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第一光網絡系統與所述共存系統中的第一系統和所述共存系統中的第二系統存在拉曼效應串擾的情況下,
在以所述共存系統的上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區間外,設置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上行波長包括:
計算以第一共存系統的上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第一區間;
計算以第二共存系統的上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第二區間;
在所述第一區間與所述第二區間的交集范圍外,設置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上行波長;
在以所述共存系統的下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區間外,設置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下行波長包括:
計算以所述第一共存系統的下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第三區間;
計算以所述第二共存系統的下行波長為中心,以所述拉曼效應串擾的影響強度為半徑的第四區間;
在所述第三區間與所述第四區間的交集范圍外,設置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的下行波長。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網絡系統是NGPON2系統,所述共存系統包括以下至少之一:GPON系統、XGPON1系統和Video系統。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NGPON2系統與GPON系統和Video系統共存的情況下,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上行波長是1575到1580nm,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下行波長是1260nm到1280nm。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NGPON2系統與XGPON1系統和Video系統共存的情況下,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上行波長是1480nm到1500nm,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下行波長是1290nm到1330nm。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NGPON2系統與GPON系統和XGPON1系統共存的情況下,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上行波長是1550nm到1560nm,或者是1500nm到1550nm,或者是1580nm到1625nm,或者是1560nm到1575nm,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下行波長是1310nm到1480nm。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采用四端口波分復用器件實現所述NGPON2系統、所述GPON系統和所述XGPON1系統的共存,其中,所述四端口波分復用器件分別連接公共端口、所述NGPON2系統的端口、所述GPON系統的端口和所述XGPON1系統的端口,所述NGPON2系統的OLT、所述GPON系統的OLT和所述XGPON1系統的OLT發送的下行信號分別通過所述四端口波分復用器件的對應所述NGPON2系統的端口、所述GPON系統的端口和所述XGPON1系統的端口輸入進行合波輸出到ODN后轉發ONU,所述NGPON2系統的ONU、所述GPON系統的ONU和所述XGPON1系統的ONU發送的上行信號經過ODN的傳輸后分別通過所述四端口波分復用器件的對應所述NGPON2系統的端口、所述GPON系統的端口和所述XGPON1系統的端口輸入到對應的OLT。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NGPON2系統與GPON系統、XGPON1系統和Video系統共存的情況下,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上行波長是1500nm到1550nm,或者是1580nm到1625nm,或者是1560nm到1575nm,設置所述NGPON2系統的下行波長是1310nm到148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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