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的夾具及其加工模板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10705.X | 申請日: | 2011-10-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50517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15 |
| 發明(設計)人: | 蘇哲鋼;陳小能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B47/28 | 分類號: | B23B47/28;B23Q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吳貴明;余剛 |
| 地址: | 410013 湖南***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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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塔式起重機 標準 夾具 及其 加工 模板 | ||
1.一種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的加工模板,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板(71),在所述基板(71)上設置有用作加工基準的基準孔(74);所述基板(71)上還設置有第一定位部(72)和第二定位部(7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部(72)和第二定位部(76)正交地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工模板還包括手柄(73),所述手柄(73)設置在所述基板(71)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加工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準孔(74)內套設有模套(75)。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加工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定位部(72)是定位擋塊,所述定位擋塊突出地設置在所述基板(71)的一個端面上。
6.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加工模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定位部(76)是定位槽。
7.一種塔式起重機的標準節的夾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底架(1);
定位塊(2),所述定位塊(2)包括第一定位部(21)和第二定位部(22);所述第一定位部(21)和第二定位部(22)都包括水平定位面(211,221)和垂直定位面(212,222);
水平夾緊裝置(3),所述水平夾緊裝置(3)包括可調節的第一水平夾緊裝置(3a)和可調節的第二水平夾緊裝置(3b),所述第一水平夾緊裝置(3a)和第二水平夾緊裝置(3b)分別與所述第一定位部(21)的水平定位面(211)和第二定位部(22)的水平定位面(221)相對布置;
垂直夾緊裝置(4),所述垂直夾緊裝置(4)包括可調節的第一垂直夾緊裝置(4a)和可調節的第二垂直夾緊裝置(4b);所述第一垂直夾緊裝置(4a)和第二垂直夾緊裝置(4b)分別與所述第一定位部(21)的垂直定位面(212)和第二定位部(22)的垂直定位面(222)相對布置;
端部夾緊裝置(5),所述端部夾緊裝置(5)包括第一端部夾緊裝置(5a)和第二端部夾緊裝置(5b);
所述底架(1)的位于所述第一定位部(21)的一側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一水平夾緊裝置(3a)、第一垂直夾緊裝置(4a)和第一端部夾緊裝置(5a);所述第一定位部(21)、第一水平夾緊裝置(3a)、第一垂直夾緊裝置(4a)和第一端部夾緊裝置(5a)構成第一夾持組件(100);
所述底架(1)的位于所述第二定位部(22)的一側分別設置有所述第二水平夾緊裝置(3b)、第二垂直夾緊裝置(4b)和第二端部夾緊裝置(5b);所述第二定位部(22)、第二水平夾緊裝置(3b)、第二垂直夾緊裝置(4b)和第二端部夾緊裝置(5b)構成第二夾持組件(200);
所述夾具還包括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標準節(6)上的加工模板(7),所述加工模板(7)是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加工模板;
所述標準節(6)及所述標準節(6)上的所述加工模板(7)通過所述第一夾持組件(100)夾持在所述夾具的第一位置,所述標準節(6)及所述標準節(6)上的所述加工模板(7)通過所述第二夾持組件(200)夾持在所述夾具的第二位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塊(2)包括水平的基部(23)和由所述基部(23)的中部向上突出的突起(24)。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平夾緊裝置(3a)和第二水平夾緊裝置(3b)各自均包括支座(31)和用于對所述標準節(6)的水平方向進行夾緊的螺桿(32),所述螺桿(32)可調節地設置在所述支座(31)的螺孔中。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32)的第一端與所述標準節(6)抵觸,所述螺桿(32)的第一端上設置有端塊(33)。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桿(32)的第二端設置有手動調節桿(34)。
12.根據權利要求9-11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端部夾緊裝置(5a)和所述第二端部夾緊裝置(5b)各自均具有與所述第一水平夾緊裝置(3a)或第二水平夾緊裝置(3b)相同的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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