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豬用復合干擾素誘生劑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06648.8 | 申請日: | 2011-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1877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1-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衛芬;徐歆;毛予龍;李肖良;姜禮輝;楊華;陳曉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大學 |
| 主分類號: | A23K1/18 | 分類號: | A23K1/18;A23K1/16 |
| 代理公司: | 杭州中成專利事務所有限公司 33212 | 代理人: | 金祺 |
| 地址: | 310027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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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復合 干擾素 誘生劑 | ||
【權利要求書】:
1.豬用復合干擾素誘生劑,其特征是由以下重量含量的成分組成:紫錐菊提取物5%-50%、金絲桃素10%-50%和酵母核苷酸5%-5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豬用復合干擾素誘生劑,其特征是:所述紫錐菊提取物的重量含量為10%-50%,金絲桃素的重量含量為20%-50%,酵母核苷酸的重量含量為5%-40%。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豬用復合干擾素誘生劑,其特征是:所述紫錐菊提取物的重量含量為43.75%,金絲桃素的重量含量為31.25%,酵母核苷酸的重量含量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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