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從冶煉煙氣產生的污酸中回收砷和重金屬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1110303512.1 | 申請日: | 2011-10-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02345016A | 公開(公告)日: | 2012-02-08 |
| 發明(設計)人: | 胡世慶 | 申請(專利權)人: | 大冶有色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大冶有色金屬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22B7/00 | 分類號: | C22B7/00;C22B30/04 |
| 代理公司: | 黃石市三益專利商標事務所 42109 | 代理人: | 瞿暉 |
| 地址: | 435005 ***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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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冶煉 煙氣 產生 污酸中 回收 重金屬 方法 | ||
1.?從冶煉煙氣產生的污酸中回收砷和重金屬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步驟:
⑴預中和
在含硫酸30-80g/L的污酸中,加入石灰中和至pH1.0~1.5,過濾,得預中和濾液及預中和渣,其中預中和渣主要為硫酸鈣沉淀,其中砷含量≤0.5%,可棄去;
?⑵一次中和
?????在預中和濾液中再加入石灰中和至pH6.0~7.0,攪拌2小時,當中和液pH升至11~11.5時,過濾,得第一次濾液和第一次濾渣;若pH值達不到11,則可適量補加石灰使其pH達11~11.5;
⑶絮凝分離
?????在第一次濾液中加入硫酸亞鐵,攪拌,絮凝,過濾分離,得絮凝渣及絮凝濾液;所得絮凝渣并入第一次濾渣后進入下步二次溶解工序;絮凝濾液經檢測達標,排放或回用;硫酸亞鐵用量為第一次濾液中砷含量的5-10倍;
⑷二次溶解
?????將絮凝渣及第一次濾渣合并后,逐步加入污酸,邊加邊攪拌,當pH1~1.5時,即停止添加,繼續攪拌1-2小時,過濾分離,得第二次濾液及第二次濾渣;第二次濾渣經檢測,含砷量<0.5%,棄去;第二次濾液返回(2)步驟中進行一次中和.重復步驟(2)、(3)、(4)至第二次濾液中砷含量達到30-50g/L后,即可進入回收工序;
⑸回收砷及重金屬
?????當第二次濾液中的砷含量達到30-50g/L后,將其置入蒸發器內蒸發使其砷含量達到60~80g/L,冷至常溫結晶,即可分離出砷及重金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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